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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保護勞工 勞動部之恥
職司勞動管理,理應照顧勞工以保障勞工權益為首務的勞動部,非但不能以身作則,建立良好的職場倫理示範,竟還發生分署長言語霸凌下屬,以致部屬不堪受辱而生憾事。這個強烈反差是最讓人難以接受之處!也是勞動部之恥。
對此憾事,勞動部除調查認為霸凌非直接原因,部長竟只鞠躬道歉,該分署長也僅以調職了事,而未追究其法律責任。這種姑息態度,讓人難以寄望勞動部能善盡照顧勞工之本分,而該分署長之直屬長官亦難卸督導不周之責。因此,筆者建議應比照性騷擾事件,查明真相後若有涉及違反法律行為,則逕送檢調機關查處,不能再裝鴕鳥了。
相對於各種場合的性騷案件,職場霸凌往往是最不容易被揭發的。因為霸凌者大半是居上位者,而受霸凌者往往以保住飯碗為考量,不敢循正規管道申訴。一則對公理是否可獲伸張沒有信心,二則因為申訴必須具名,擔心消息走漏後被打壓可能更嚴重,因此只好忍氣吞聲。但這次竟發生憾事,可見事態極其嚴重。
性騷案件大部分是偶發性,而且對象可能是陌生人。而職場霸凌事件則是經常相處的人,逃避不了。而且往往非一朝一夕,是習慣性的行為。受霸凌者面對霸凌者,還必須表現若無其事(甚至畢恭畢敬),這種長期性的精神凌虐,是最令人同情,且更應值得重視之處。
勞動部應以此不幸事件為鑑,訂出一套即時、有效可保護勞工的作業準則,以杜絕職場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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