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地方自救 祭出停車付費遏止
現有法律大多規範露營、野炊或丟棄垃圾等行為,但對車上過夜的車宿族卻無規範,主管機關修法近三年,仍未送立院審議,讓相關管理單位苦惱,地方只能「自救」。專家指出,管理單位要有清楚的遊戲規則,否則後續會爭議不斷。
現行森林法及森林遊樂區相關管理辦法,對露營車停車管理及露營車宿行為,可處罰汙染地面、水體或製造噪音者;但林業保育署人員坦言,須蒐證有亂丟垃圾、廚餘等汙染行為,取締難度高,只能勸離車宿者。
農業部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預告修正森林法,增訂主管機關可以公告國有林、公有林的人員出入、交通工具和宿營地點規定,違者可罰一千元至六萬元罰鍰,終於能規範車宿族的出入和地點,去年三月法案送出,至今還未出行政院大門。
中央修法牛步,地方只能「自救」,台中市交通局前年八月起在大雪山沿線畫設紅線開單,並設付費停車格,逐漸改善占用停車亂象。
台大實驗林管處的溪頭自然教育園區,常有遊客在停車場占車位觀星、烤肉,還搬來卡拉OK,玩到體力不支才回車上睡,但只要遊客沒有拉開邊帳、生火炊煮,都無法可管;去年起停車場全面改電子化收費,車宿族才稍減。
國家公園署表示,近年國家公園車宿等違規停車行為,的確有增加趨勢,太魯閣管理處近三年裁罰案件之中,「任意停車」影響交通就占九成之多,但有國家公園警察隊機動執法,已明顯改善。
玉管處指出,玉山塔塔加園區是觀星、觀日出、夕陽、雲海的熱門景點,考慮規畫露營區及收費停車場,避免被占用。
宜蘭大學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助理教授毛俊傑認為,車宿涉及層面廣泛,例如遊樂區考量防疫、公共安全而禁帶犬貓,開放車宿是否成破口?區內有無開放車宿所需資源的承載量?管理單位要有清楚的遊戲規則,否則管理難度就會很高。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指出,二○一九年政府宣布開放山林後亂象層出,之所以立法難產,主因是全台山林分屬觀光署、林業署、國有財產署等不同機關管理,且各自的法令強度不同,要如何訂出一個通用的母法,還要耐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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