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遺產兩子女繼承後會由汪小菲管理? 律師:原則上是!
大S猝逝,讓人感到人生無常,也非常遺憾
而她的身後事,涉及到小孩親權的行使、夫妻財產、遺產繼承、不同國籍等,有些複雜,所以伊森律師就來一一解析
這可以分成兩部份來看:人、錢
人(小孩親權的行使)
Q:兩個小孩的親權,應該由誰來行使?
大S離婚時,兩個小孩的親權,是他跟汪小菲共同行使。
大S過世後,依照民法第1089條第1項規定,就是由汪小菲來行使兩個小孩的親權。
Q:如果大S生前有寫遺囑指定由徐媽媽或小S擔任兩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這是可以的嗎?
沒有用。除非大S過世前,汪小菲已經先行離開,這時才能用遺囑指定監護人。
Q:大S在3年前跟具俊曄結婚了,是否可以由具俊曄來行使親權呢?
因為當時具俊曄沒有收養兩個小孩,所以在法律上就不是這兩個小孩的爸爸,且就算具俊曄想要收養,也需要生父汪小菲的同意。
錢(夫妻財產結算、遺產繼承)
夫妻財產結算
因為具俊曄是韓國人,所以就需要先確認應該適用台灣法律還是韓國法律。
「假如他們的共同住所地是在台灣,或者跟他們夫妻婚姻關係最密切的地方是台灣,依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8條規定,就要適用台灣關於夫妻財產的法律。」
假設大S在結婚後累積的財產比較多,這時具俊曄就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請求雙方婚後財產差額的一半。至於大S在婚前取得的財產,具俊曄就不能主張差額分配了。
遺產繼承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8條規定,繼承應該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也就是台灣的法律 。
1.大S的繼承人有:配偶具俊曄、兩個小孩。2.因為大S沒有留下遺囑,所以原則上每個繼承人各繼承1/3。
至於遺產到底要怎麼分配?是所有財產都每個繼承人各1/3?還是要做協議分割?這就需要由汪小菲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跟具俊曄協議了。
Q:兩個小孩繼承了遺產之後,是不是就由汪小菲來管理呢?
兩個小孩繼承取得大S的遺產,是他們的「特有財產」。
因為大S已經過世,汪小菲是兩個小孩的法定代理人,所以原則上就會由汪小菲單獨管理。
Q:如果汪小菲沒有好好照顧小孩,該怎麼辦?
1.若汪小菲無法行使親權(如:重病),就要由法院來選定監護人,可能選任大S的媽媽、小S等。
2.若汪小菲濫用親權(如:把遺產據為己有、沒有照顧小孩等),法院得為子女之利益,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然後再由法院來選任監護人。
提醒
1. 人生無常,所以最好先做好所有的財產安排(包含寫遺囑)、小孩照顧事宜。
2. 要準備好繳遺產稅的錢,這樣繼承人才可以順利取得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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