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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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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乃光
中華民國第4任廣州市市政委員會委員長
任期
1927年11月—1928年5月
前任林雲陔
繼任林雲陔
個人資料
出生1897年
 大清廣西省梧州府岑溪縣
逝世1956年(58—59歲)
 澳大利亞
國籍 大清(1897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56年)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陳杏容

甘乃光(1897年—1956年),字自明,男,廣西岑溪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經濟學、政治學學者。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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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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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自廣州的嶺南大學經濟系畢業,留校任助教。曾與廖承志、廖夢醒、台人張秀哲(月澄)等人,在校內組中國國民黨區分部,參加種種社會工作。(詳張秀哲著「勿忘台灣落花夢」)1924年6月任黃埔軍校政治部秘書兼政治教官。8月任國民黨實業部代理部長。1925年7月國民政府成立,任國民政府監察院監察委員。1926年1月,在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在國民黨二屆一中全會上,又被選為執委常委,任國民黨中央青年部部長。5月,調任國民黨中央農民部部長,支持農民運動。

中年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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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0月任國民黨廣東省黨部改組委員,同年底任廣州市市長。在其任內的12月11日,發生廣州暴動,因此被免職。1929年3月被開除國民黨黨籍。在上海著書譯述,先後出版有《先秦經濟思想史》、《中國國民黨幾個根本問題》、《孫文主義大綱》、《孫中山全集分類索引》、《孫文主義之理論與實際》、《美術攝影大綱》等書;譯著有《美國政黨史》、《英國勞動黨真相》等書。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國民黨內各派共赴國難重新聯合。11月在中國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恢復黨籍,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和中央政治會議委員,任國民黨中央宣傳委員會委員。

1937年7月中國抗日戰爭爆發。8月任國防參議會秘書長。1938年34月,任國民黨中央黨部副秘書長。1938年初,與康澤等發起籌建三民主義青年團。7月三青團正式成立,任臨時中央幹事會幹事。

1947年4月23日,國民政府准免行政院秘書長蔣夢麟本職,特任甘乃光為行政院秘書長(院長為張群[1]:8340。1948年5月任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5月行政院改組,被免去秘書長職務。5月18日,中華民國外交部公布:派駐甘乃光為中國駐澳大利亞首任大使[1]:8604。1951年5月,被免去大使職務。

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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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9月,病逝於澳大利亞

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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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乃光對攝影有興趣,曾在英倫學習,編著《美術攝影大綱》(良友出版),講述攝影理論並附其個人攝影作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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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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