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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區位範圍

一、已公告特定區位範圍

依「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海岸管理須特別關注地區包括下列7種地區:

項次 特定區位名稱 公告日期 相關資料
1 近岸海域 - 111.04.08
  1. 「海岸地區範圍」公告及附件
  2. 近岸海域GIS數值檔
2 潮間帶
臺灣本島及金門縣 106.11.06
  1. 「臺灣本島各直轄市、縣(市)及金門縣潮間帶範圍圖」公告及附件
  2. 潮間帶GIS數值檔
3 海岸保護區

第1階段
海岸保護區(依其他法律規定納入保護之地區)
107.04.26
  1. 確認第1階段「海岸保護區(含一、二級)」
108.12.20
  1. 確認第1階段「海岸保護區」之「重要聚落保存區(重要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 保存區(文化景觀)」
第2階段
海岸保護區
-
(目前尚無)
4 海岸防護區 一級海岸防護區 109.06.15
  1. 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6個一級海岸防護計畫
  2. 一級海岸防護區GIS數值檔:請逕至經濟部水利署網站下載

二級海岸防護區 110年
111年
  1. 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等9個二級海岸防護計畫(目前新北市、新竹縣、苗栗縣等3個計畫尚未公告)
  2. 各二級海岸防護區GIS數值檔:請逕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水利單位
5 重要海岸景觀區 景觀道路類(第1階段) 108.03.25
  1. 「重要海岸景觀區景觀道路類(第1階段)範圍圖」公告及附件

  2. 重要海岸景觀區景觀道路類(第1階段)GIS數值檔

6 最接近海岸第一條濱海道路向海之陸域地區 - - (目前草案階段,尚未公告)
7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地區 - - (目前尚無)

二、得排除海岸管理法第25條特定區位港口水域範圍
(一)109年6月12日內授營綜字第1090810581號函
(二)得排除海岸管理法第25條特定區位港口水域範圍GIS數值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