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部辦理112年度第1次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評定考試相關事項,請查照。
內政部111.11.23內授營中字第1110820238號函
主旨:有關本部辦理112年度第1次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評定考試相關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營造業法第31條、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第2條及「內政部委託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講習計畫」辦理。
二、考試日期:112年1月8日(星期日)。
三、考試時間:詳如后附表。
四、考試命題:採「保密性」方式。
五、考區(試場):
(一)臺北考區:淡江大學(城區部)。
(二)桃園考區:中原大學。
(三)臺中考區:逢甲大學。
(四)臺南考區:亞洲餐旅學校。
(五)高雄考區:正修科技大學。
六、各考區試務工作負責單位:
(一)臺北考區: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
(二)桃園考區:中原大學(推廣教育部)。
(三)臺中考區:逢甲大學(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
(四)臺中中興:國立中興大學。
(五)臺南考區: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台南服務處)。
(六)高雄考區:正修學校財團法人正修科技大學。
(七)總其成單位:財團法人營造業發展基金會。
七、本評定考試結束後,考生對測驗試題答案如有疑義,應提送相關資料及敘明理由,交由原受託單位彙整檢視。各受託單位應於112年1月12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免備文逕彙寄送檔案至下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以本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電子郵件顯示時間為準);如於時間內申請之單位,會以電子郵件回覆告知,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評定考試試題、答案及成績,將於考試結束後45個工作天內公告。
九、複查成績請於本次評定考試成績公告(以本部營建署網站)後5個工作日內(電子公文以來文日期為準、紙本公文以郵戳為憑),由各受託單位彙送複查成績申請公文及考生名單至本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另彙送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112年度第1次評定考試考生複查成績名單表EXCEL檔案寄至下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並申請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前開成績複查結果,本部將統一查復各受託單位。
十、檢附本計畫「112年度第1次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評定考試流程」、「內政部工地主任職能訓練112年第1次評定考試試場記載表」、「內政部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評定考試試場規則暨違規處理辦法」、「內政部工地主任220 小時職能訓練評定考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應考人注意事項暨補充試場規則」及「內政部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評定考試試場監試人員注意事項」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