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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改姓,就收不到妳燒的紙錢。」一句話,讓一場原本談好的家族約定徹底破局。祖父為了亡子的香火與祭祀,把房產贈與孫女;孫女也依約辦理喪葬、祭拜伯父,卻因拒絕改回黃姓,讓祖父怒喊撤銷贈與,雙方從親人變成法庭上的對手。當傳統信仰遇上現代法律,祭祀、姓名權與房產,到底誰說了算? 儘管民法有規定,附有負擔的贈與,若未履行負擔,是可以撤銷贈與,但「改姓」是否符合撤銷條件?官司最後誰輸誰贏?本周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將為讀者詳解,歡迎訂閱分享。
長者生前想把自身不動產過戶給下一代,但為了避免遭課徵高額贈與稅,常會以買賣方式進行,但其中不少是以假金流堆砌而成的虛偽交易,這樣的假買賣、真贈與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台南就有一對兄弟在母親過世後聯手控告大哥的三個小孩,因為母親10餘年前把三筆土地分別「賣給」他們,根本就是假買賣,因此請求將這三筆土地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或把購地款8百餘萬元給付給他們公同共有。 全案進入審理程序,法官調閱相關金流一查發現,祖母與三個孫子間的購買土地金流,根本是左手進右手出,因此認定確實為假交易,但這三筆土地還是無法從姪子手中要回來,官司一審、二審都判這對兄弟敗訴,為何都查出是假交易,卻無法撤銷土地移轉登記?本周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將為讀者釋疑,歡迎訂閱分享。
基隆市王姓婦人主張以假買賣將房屋贈與女兒,訴請塗銷房屋移轉登記敗訴。律師提醒,家族常因為財產紛爭對簿公堂,尤其安排後事要嚴謹,附有負擔之贈與、代筆遺囑要符合法律要件,避免日後因遺產分配,導致親子失和、手足翻臉。
基隆市王姓婦人訴請撤銷贈與女兒房屋,指女兒要賣房,要求她搬離,違反讓她「住至百年」約定;女兒稱,已買下母親房子,基於親子情誼無償供父母居住,但沒答應住至百年。基隆地方法院認定,王婦無法舉證買賣為假、贈與並附加約定為真,駁回告訴;可上訴。
法務部2023年放寬解釋「連續受益人信託」受益人資格,只要在信託利益分配時存在,就能成為合法受益人,意謂即使是尚未出生的孫輩或更遠的後代,也能納入信託規畫,真正實現跨世代傳承。不僅如此,金管會日前更在跨部會溝通中,取得符合條件下,100年內不會重複課稅的共識,被視為是家族財產百年保護傘。
為了在資產傳承的同時,也能發揮節稅效益,現在所謂的高保障倍數的壽險,在高資產族群之間蔚為風潮,為何高保障倍數的壽險成為高資產大戶的首選?銀行主掌財富管理業務的資深主管分析,主要有四大好處。 然而因資產大戶採用高保障倍數保單來節稅太普遍,國稅局已盯上這類型保單,並且列出八種會被實質課稅的態樣……
利用拋棄繼承就不用繳稅的課稅漏洞,即可在被繼承人生前先拿走財產,在被繼承人死後又不用繳遺產稅。不過,這個「追稅黑洞」有可能在明年10月修法後就被補起來。
依照遺產與贈與稅法,被繼承人一旦去世,繼承人繼承遺產外也得繳交遺產稅,而遺產稅分為三個級距,分別為五千萬以下、五千萬到一億及一億元以上,因此計算遺產稅的遺產淨額金額,與要繳納的遺產稅息息相關。 新北一名余姓婦人,在丈夫過世後辦理遺產稅申報,她向國稅局主張丈夫生前還欠她3200多萬元,這應從遺產總額中扣除,但國稅局不採,還是要婦人繳納近千萬的遺產稅。 婦人不服,向國稅局申請複查及訴願都遭駁回,於是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為了取信法官,余姓婦人還出示銀行匯款紀錄,證明自己確實在丈夫生前,各匯款3千萬及2百餘萬給丈夫。但法官還是判決余婦敗訴,為何有匯款紀錄法官仍不採信?要拿債務來抵扣遺產總額該具備甚麼要件?聯合報數位版本周法律快譯通專欄,將為讀者詳解,歡迎訂閱分享。
會讓長者氣到在預立遺囑時,指定哪個子女不能分,可能是有天大的怒氣,但可以擴及孫字輩嗎?台中一名林姓地主,不滿長子拒絕對保導致土地遭銀行查封,長子又屢次對他提告,因此遺囑中載明長子及其子孫不得繼承遺產,數年後,長子的大兒子,也就是長孫,對自己的叔叔提告,要求繼承自祖父的土地及其他財產,得撤銷繼承登記、恢復成公同共有,並要求分割遺產。 全案日前二審宣判林姓長孫敗訴,儘管法官認定,祖父預立遺囑中要剝奪孫子繼承權部分無理由,也等同確認長孫有繼承權,但卻因為長孫疏忽一項規定,法官最後還是判決長孫的特留分扣減權已經消滅,原可拿到的3百多萬遺產,一毛也拿不到,為何祖父遺囑拔不掉孫子的繼承權?又為何長孫最後竟然一毛都分不到?本周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將介紹喪失繼承權與特留分扣減權相關規定,歡迎訂閱分享。
清明將至,家族聚會掃墓難免會談到家產分產等話題,其中父母贈與子女財產公平與否,往往是糾紛的導火線,如果父母早年贈與特定子女財產,難道就要不回?高雄一戶王姓人家,生有一子三女,但夫婦倆早年就陸續把現金、股票多達1000多萬,贈與給獨子,沒想到晚年兩老沒錢了,想向兒子要回卻被拒絕。 後來兩老委任律師對獨子提告,剛好家中發生的一件事,觸發合法撤銷贈與的法源依據,雖然已百歲的王父提告不久後就去世,但其三個女兒承受訴訟繼續打官司,日前法院判決這個獨子,得將20多年前開始、來自父母的贈與,總共1700餘萬元,歸還母親與三個女兒。 為何已經贈與20多年的財產還是可以撤銷?要撤銷需要具備哪些條件?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本周將為讀者詳解撤銷贈與的相關法規,歡迎訂閱分享。
平常就算你沒有買彩券,過年去走春,或是逛街、拜拜,都會買個刮刮樂來試手氣,廟前面的彩券行,經常是大排長籠,尤其,頭獎連續好幾次槓龜的時候,彩券行更是門庭若市。 每年農曆過年的時候,電腦彩券都有加碼,大樂透今年加碼很有料,買1張就可以對3次,從1月24日開始一路加碼到元宵節2月12日,怎樣買才能提高中獎率?台彩總經理謝志宏有第一手數據分析,並分享提高中獎率買法的親身經歷。 春節限定版刮刮樂「2000萬超級紅包」,今年的二獎竟然不送豪車了!原因曝光竟是為了方便大家做這件事!到底做哪件事啦?不送豪車,換來哪些更具吸引力的獎項?
不少父母會買房登記在年幼子女名下,讓子女至少在住的部分無後顧之憂,但萬一子女不孝,能要得回來嗎?北市邱姓老翁就遇到了這個問題。邱老翁在27年前、長子剛成年之際,就在北市大同區買一處5樓公寓,並登記在長子名下,未料幾年前長子對他與其妹家暴,他行使贈與撤銷權想把房子要回來,一審卻判邱姓老翁敗訴,主因是法官不採信這是贈與契約,幸好二審時官司大逆轉,讓邱姓老翁保住了房子。...
父母買房助子女成家立業甚為常見,若子女把父母給的房產贈與另一半後兩人離婚,長輩就只能眼睜睜看著房產落入他人手中?北市林姓男子數年前打算結婚,其父兄大喜集資2000餘萬元買一戶公寓供林男夫妻居住,幾年後林男與妻子婚姻陷入危機,林為安妻子的心,將房子過戶給妻子「安太座」,但兩人關係還是無法改善,妻子也搬回娘家住還打離婚官司,林的父兄翻臉不認人,以當初買給林男的房子僅是「借名登記」,給其夫妻借住為由,控告媳婦要她把房子還回來……
賴清德總統主持的首場「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結束後,各界聚焦核能政策。不過,會中委員也多次提及新增電力需求時應考慮國土承受力,環境部長彭啟明也強調「調適」策略中農業的重要性。因應氣候變遷與確保國土安全,明年4月30日將上路的國土計畫法將是重要上位政策,但由於從區域計畫法接軌國土計畫法,「使用地」編定將出現大變革,曾任國土計畫法審議委員的政大地政系教授賴宗裕直指,國土功能畫設結果將使農地消失。...
不少長輩會在生前就安排子女繼承房屋的分配方式,以免百年之後子女吵成一團,但這類安排是否要提前履行可要三思。
父母為了照顧子女,贈與房產是很常見的一種方式,然而,若是為節稅而在贈與行為上動手腳,可能會引發家庭紛爭,台中陳姓婦人為了照顧女兒,生前有意把位於台中南屯的一處房產贈與女兒,但為了節稅,在代書的建議下,把贈與改成買賣,雖然省了40多萬元稅金,卻在百年後導致子女對簿公堂,原因在於兩個哥哥認為媽媽把房子賣給妹妹,房屋價金妹妹卻一毛未付,損害他們的繼承權益…
這次總統大選中,多個陣營的副手人選相繼引發放棄美國國籍的議題。除了政治因素,外界也好奇,美國2013年啟動海外大查稅,是否成為部分擁有美國國籍的外國人選擇放棄的理由? 其實美國大查稅迄今10年,並沒有真正嚇退擁有美國國籍的外國人,雖然統計顯示從2010年開始,放棄美國國籍或放棄美國長期居留權的人數,呈現增加趨勢,但協助國內高資產客戶向美國政府報稅的會計師認為,每年才數千人放棄,按人口比率來看其實是非常低。特別的是,法律事務所發現,今年來找他們協助放棄美國國籍服務的客戶,似乎比較少。...
每到年底就是贈與旺季,因為每人每年有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如果當年度沒用完就會歸零,因此每年12月到翌年1月,贈與稅申報案件都會比較多。國稅局表示,善用年底到年初這段時間贈與,可以節省申報手續,甚至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近千萬元的現金贈與,免繳贈與稅。 自從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贈房給子女的情形就比較少了,但對於財力還不錯、想送錢給小孩的父母而言,會計師仍推薦這種方法「送孳息」,同樣能合法節稅。...
在法律快譯通專欄中,文章中多次點出關於贈與的特別規定,就是贈與人在特定條件下,就算贈與物已經給了,還是可以透過撤銷程序拿回來;台中一對涂姓夫妻在談離婚時,丈夫同意把一處房產移轉給妻子,兩人離婚後因為子女探視發生衝突,遭前妻打傷的丈夫想撤銷贈與,於是調閱房產的登記謄本,以房產移轉原因是「夫妻贈與」為由,向法院提告要求撤銷贈與想拿回房產,原以為官司十拿九穩,未料卻敗訴,因為連法官也不採信這是贈與…。
你的信用卡費、保險費、房貸是自己繳嗎?還是爸媽幫你付?國稅局在調查金流過程中,如果發現有大筆資金流向買保單、繳卡費或房貸,就會進一步追查是否為贈與行為,以及要不要課徵贈與稅。尤其年繳的投資型保單,「一筆保險費好幾百萬的都有」,國稅局調查後如果發現要保人不是繳保費的人,屬於贈與行為,若超過244萬元就要核課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