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下午召開2030減碳目標公聽會 環團批:喊喊口號

環境部今天下午將召開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會,多個關心溫室氣體排放議題的團體在環境部門口召開記者會,呼籲環境部依法公布2026年到2030年的國家階段管制目標、提高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揭露協和電廠若改建大型燃氣火力電廠,反而會增加碳排,政府應提出真正的減排方案,而非犧牲生態,改建碳排更高且有「碳鎖定」效應,漂綠的燃氣火力電廠。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說,協和電廠現況僅剩共100萬瓩的兩部機組,且因空汙管制、發電成本及設備老舊等因素,長期低度運轉,2023年使用率分別僅28.69%及26.52%。2020至2023年溫室氣體平均年排放量211萬噸,改建260萬瓩大型然氣火力電廠後,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增為623萬噸,將近現況3倍,碳排不減反大增。
且協和電廠改建完工已經2032年底,蔡雅瀅說,2032距離2050淨零已經很近,等於完工就差不多進入淘汰階段,但政府已經投入1218億改建協和電廠,想必會捨不得投資浪費,續用高碳排的化石燃料設施,這不僅牴觸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的法定義務,並將因「碳鎖定效應」,拖累國家減碳腳步。
她說,政府若真有減排的決心,應盡早除役原定去年12月除役的協和3、4號燃油機組;並應將開發協和四接的龐大經費,轉投入深度節能、能源管理及再生能源等更永續的方案,這樣才是真行動,而不是喊喊口號。環境部公布的2030減碳目標怎麼算出來的,至今沒有說明,今天的公聽會,等於是資訊不足下的公民參與,一點意義都沒有。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黃馨雯則說,依氣候法第10條第1項規定,階段管制目標是「5年為一期」,過去第一期及第二期也都是公布5年的階段管制目標,但環境部這次草案卻只有公布2030年單年度的管制目標,顯然不符合氣候法第10條第1項的規定,也與第一期及第二期的公告內容不一致。
黃馨雯說,國家減量目標不是訂來博取名譽的,而是訂來努力落實,對抗氣候變遷。我國2020年減量目標為2%,2025年為10%,以線性減量方式檢視,每年應減量1.6%,但2021年及2022年的資料皆顯示我國減量進度嚴重落後。因此,環境部應說明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落後之加速改善方案,以達成2025年減量10%的目標。
荒野保護協會專員黃嘉瑩也說,政府提出的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能源與製造部門並無利用經濟模型納入社會經濟、能源、水資源、農業、土地利用與氣候系統的綜合評估,欠缺科學依據,且減碳行動計畫仍停留在傳統開發思維,僅聚焦於容易量化、易於達成的減碳手段,卻缺乏對部門管理事項的全面盤點,28±2%的目標因此遠低於「格拉斯哥氣候協議」要求的2030年減碳45%目標,顯示政府在減碳力度上仍然缺乏決心與行動力。
基隆市野鳥學會常務理事鄭暐表示,從桃園三接、基隆四接、台中五接到高雄七接爭議,顯然是我國能源轉型的照妖鏡,政府犧牲生態的偽環境永續,僅個別審查開發案,刻意忽略重大開發案對環境、社會的連動影響,迴避了天然氣用量暴增、碳排總量不減、甲烷逸散更多的總體性評估等。
基隆市議員陳冠羽進一步說,環境部在農曆年前召開四接環評小組初審,環境部長彭啓明更宣稱自己不是經濟部的小弟,但經歷了初審沒有實質討論,而是建議通過及不同意開發兩案併陳送大會,彭啓明說的專業審查、擴大參與形同作廢,坐實了「小弟說」。他認為四接案最快4、5月就會提大會討論,環境部應提出政策環評,給基隆人一個不用吸空汙的機會,也不會滅殺北北基產業發展。
黃嘉瑩表示,真正的減碳行動應從能源結構與產業政策同步著手,而非僅限於短期與局部性的減碳措施。政府若要展現對2050淨零排放的承諾,就應將政策方向導向與自然資源共榮的再生能源與產業升級,確保減碳、棲地保護雙贏。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