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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反彈…屋頂光電政策轉彎 環團轟失信
屋頂光電新制今上路,原訂只要建築物達三百坪以上,不論新建、改建或整修,屋頂將強制設置太陽能板,但建築業界近日屢表疑慮,行政院昨宣布改分階段實施,首波將先行排除住宅類及店鋪類建築。環團批評,突然推翻累積長達三年的共識與籌備,政府公信力蕩然無存,也顯示執政黨的能源政策搖擺。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台灣環境規畫協會昨聲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之一是民進黨政府二○二三年全面執政期間,為落實「提高綠電占比、加速規畫設置綠電建置重要策略」所奠定的法制基石,核心目的是要求一定規模以上新、增、改建建物義務設置太陽光電,讓都市承擔發電與減碳責任。
環團聲明表示,住宅建物占全國建築總量的大宗,是都市最具潛力的光電設置場域,若排除住宅類,將會大幅限縮都市屋頂光電的發展空間,不僅年裝置容量、減碳量、可供家戶用電減少六成以上,也將減少約二點八一億度綠電發電潛力。
環團指出,據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二○二三年民意調查,近六成受訪者表示已安裝或有意願安裝屋頂太陽能設備,顯示住宅參與能源轉型已有穩固的社會基礎。政府因為建商壓力退縮,不僅損及執政團隊誠信,更讓台灣在國際淨零競逐下,與半導體、AI等眾多產業需求面前,喪失核心轉型契機。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說,屋頂光電在台灣推動十年來,累積八萬多件,散落在學校、工廠,也有集合住宅的案例,對民眾並不陌生,高雄甚至已有成功案例,此時才說需精進配套,推翻累積三年的共識與籌備,顯示政府公信力蕩然無存、能源政策搖擺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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