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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獎2萬…周六加班才能參加尾牙!社畜怨不合理反被酸
歲末年終之際,不少公司會舉辦尾牙,以感謝員工一年以來的辛勞,並趁機凝聚公司的向心力。有網友抱怨,公司將尾牙辦在周六,要求員工必須當日加班才可參加尾牙,而尾牙最大獎為2萬元,讓他質疑不合理。其他人則直言,尾牙屬於公司福利,公司沒有義務辦理,若不想要加班也可以選擇不參加。
尾牙是台灣企業年底的重要活動之一,通常在農曆新年之前舉行。尾牙的傳統起源於拜土地公的習俗,而如今已成為企業感謝員工一年辛勞的聚會,並包含宴會、美食、抽獎等環節。不少公司會準備豐厚獎品,從現金到高價商品不等,最高獎金甚至達到數萬元,吸引員工踴躍參與。
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貼文描述,公司將尾牙安排在星期六,並透過主管告知員工,若當天不來公司加班,就無法參加尾牙活動。該公司尾牙最高獎金達2萬元,對於許多員工來說具有吸引力,但此加班條件卻讓人感到為難。網友提出疑問:「公司這樣要求有道理嗎?」
該事件引發網友討論,有人批評公司此舉是「趁機剝削」,認為尾牙應是感謝員工,而非附加條件的福利活動;也有人認為若公司在當天加班有給予合理加班費,則應視為雙方協商的結果。
其他人留言「尾牙算福利的一種,公司可以辦,也可以不辦」、「那我寧願不去尾牙」、「有錢我就加班」、「不合理,但是他是老闆,你看著辦」、「這年頭誰稀罕尾牙」、「何必在乎那個2萬,反正又抽不到」、「如果尾牙沒什麼福利的話,不去好像也沒差,省得還要敬酒拍馬屁」、「有年終就好,尾牙真的可以省一省給員工加薪」。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員工加班需支付加班費,並應獲得合理補償,尾牙作為公司福利活動不應與加班直接掛鉤,否則可能引發法律或勞資關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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