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死刑是合憲的 沒違憲
法務部前晚執行死囚黃麟凱槍決案,賴清德總統昨赴台中與家扶基金會扶助的體育健兒圍爐,賴受訪表示,根據司法院憲法法庭的判決,死刑是合憲的,並沒有違憲,希望社會大眾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同時向受害家屬表達慰問之意,這麼多年,大家辛苦了。
法務部長鄭銘謙說,黃麟凱是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的犯行,手段非常凶殘,惡性嚴重至極,合乎憲法法庭指示的最嚴密審判程序,法務部對本次執行非常嚴謹審慎,依法執行死刑,實現正義。
針對外界質疑執行死刑是幫賴政府拯救民調,法務部常次黃謀信說,「這是刑事執行案件,絕對沒有政治考量」。
至於有人認為前晚執行時間疑有「延誤」,黃謀信說,過程依照監獄行刑法、執行死刑規則,一切依法執行,檢察官就受刑人的執行程序進行,過程中不可能預判執行時間點。
另外,尚未執行的卅六名死囚中,是否有人已符合執行資格?黃謀信說,卅六名死囚及評議簿有無「一致決」部分,依憲法判決見解,是由檢察總長依憲法法庭要求進行審核,最高檢審核若有不符非常上訴事由報請法務部後,法務部才會依法接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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