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210字
春節連假是出國旅遊高峰,民眾在國外遇到狀況,第一時間就會想向外館求助。領務局副局長陳尚友分享,駐外人員什麼都要會,連主婚人都要能勝任,雖然秉持同理心提供協助,但也希望民眾切勿占用公共資源。
根據外交部統計,近3年來,旅外民眾求助外館案件,因交通、意外事故及罹患疾病事由的求助比例10.02%,平均每年有644件。
領務局副局長陳尚友日前受訪指出,去年入冬發生多起台灣民眾旅外因身體不適就醫案件,尤其以中老年人發生腦溢血、中風或心血管疾病情況較多;近期有民眾赴韓國旅遊突然中風,駐韓代表處協助安排住院及赴醫院探訪,這名民眾的兒子事後致函感謝外館。
陳尚友表示,外交人員都是秉持同理心協助,112年4月有3名赴澳洲度假打工的台灣人車禍身亡,外館獲報後立即聯繫警方並轉知家屬,家屬抵達澳洲後也派員接機照料、代訂旅館,陪同家屬處理相關事宜。
陳尚友說,駐外人員什麼都要會,他曾在疫情期間受託擔任主婚人,這都超乎當初報考外交領事人員時的想像,「我在疫情期間多了兩個女兒」。
陳尚友也說,除了當主婚人,疫情爆發初期,有個小朋友的寄宿家庭一家6口有4人染疫,小朋友還未確診,他在沒有口罩的情況下把小朋友接到防疫旅館,然後就突然變成「監護人」,那14天每天帶著台灣食物去給小朋友。
根據外交部近7年統計,駐外館處協處急難救助案件達4萬1403件,協處人次為5萬9097人次,109年受疫情影響,雖然出國人數銳減,但協處人次1萬624人次,較108年的8215人次上升近3成。
2024年共接獲1萬39人次、6862件急難救助案件,常見案件依序為,護照遭竊或遺失(39.36%)、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及罹患疾病(9.15%)、遭竊及犯罪被害(7.49%)。
陳尚友坦言,急難救助最怕遇到民眾濫用資源,如深夜撥打緊急聯絡電話詢問觀光景點開放時間,要求外館接送機服務或代訂廉價旅館,把外館當成旅行社;在海外旅遊不慎遺失行李或個人財物,應由當事人親自向警察局報案,但卻不願犧牲旅行時間,而要求外館代為報案或取回等。
也有駐外人員說,常收到各式各樣求助,從幫忙翻譯出遊瑣事到搬家需求都有,也有民眾在國外免稅店發生消費糾紛、酒後大鬧旅館而無法入住等,希望外館幫忙交涉;還曾接到家長求助說女兒跟外國男友私奔,希望外館把女兒帶回台灣。
根據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不提供協助情況包括:財務救濟;干涉外國司法或行政決定;提供涉及司法事件法律意見;擔任代理人或代為出庭;擔任民、刑事案件傳譯或保證人;為旅外民眾住院作保;代墊或代繳醫療、住院、旅費、罰金、罰鍰、保釋金及律師費等款項;無關急難與人身安全協助的翻譯、轉信及保管或協尋、代收、轉寄個人物品等;介入或調解民事、刑事、商業或勞資糾紛等。
陳尚友提醒,民眾出國前可在領務局官網進行出國登錄,讓外館能在緊急危難時有不同管道與民眾保持聯繫,也可下載領務局App或加官方Line好友,獲得即時資訊。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