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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16日宣布,擴大獨立銀行跨業合作的對象和內容,新增納入期貨商和保經公司,准許期貨商可在銀行設櫃台做期貨開戶和代收件,保經公司也可在銀行設櫃台做代收件及招攬保險金信託,最快將在第1季底前上路。
此政策受惠最大者,是符合做金融機構合作推廣資格的22家獨立銀行、32家獨立保經公司和3家獨立期貨商,合計57家金融業可大幅提升跨業相互合作的銷售機會,擴大商機。
對民眾來說,透過銀行通路,就可做期貨開戶、代收件,也能做保險金信託業務,一站式購足,提升交易效率。
依現行規定,金融業跨業銷售,區分金控集團、非金控集團兩大塊,金控集團子公司稱「共同行銷」,非金控集團(獨立金融業)稱「合作推廣」。
金控子公司間的共同行銷,僅限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可做相互共銷,例如保險業務員可以推介銀行信用卡,但不包括保經;獨立金融業做跨業則是走合作推廣,金管會這次是新增開放獨立金融業合作推廣的業務項目。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目前合作推廣對象包括銀行(含信合社)、券商、保險公司,可推介保單、基金和信用卡,及銀行、保險業務與股務代理的代收件;這次在期貨與保經公會建議下,新增納入期貨與保經公司可做合作推廣對象。
合作推廣的內容是,期貨商將可在銀行、保險、證券營業場所增設期貨櫃台,由期貨業務員承辦客戶買賣期貨開戶、和代收件,並由期貨商做客戶KYC;保經公司則限與信託業合作推介保險金信託及代收件。
要符合做合作推廣的金融業,依規定,期貨商財業務條件是資本適足率需達標、守法性、無內稽內控缺失,保經公司則需符合守法性及已建立內稽內控制度,目前合規是3家期貨商、及32家保經公司。
林志吉說,雙方做合作推廣時,首案需要核准,之後增加合作機構別則免再申請核准。
金管會16日宣布,修正金融機構合作推廣他業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規範(稱合作推廣規範),新增納入期貨商與保經公司,新增合作推廣項目有三大項,期貨商與保經公司代收件、期貨商開戶、及保經公司招攬保險金信託。
法規修正後,銀行、期貨和保經公會將各自擬定相關規範,預計最快2025年首季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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