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资颖未穿羽协赞助球鞋遭惩处事件
日期 | 2016年8月16日 | –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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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巴西里约热内卢 中华民国(台湾) |
参与者 | 戴资颖 中华民国羽球协会、教育部体育署 |
戴资颖未穿羽协赞助球鞋遭惩处事件[注 1],又称戴资颖球鞋争议事件,台湾媒体及民间戏称整起事件为“球鞋门”[1],是发生于201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的事件,以及其引发的后续争议。整起事件以及自里约奥运前后发生的网球选手谢淑薇奥运教练问题事件和其他台湾运动员相关争议,使台湾民众愈发注重运动员的培养及发展环境,并加速《国民体育法》推动[2][3]。
背景
[编辑]台湾优乃克于2010年起正式签约赞助中华民国羽球协会,合约中要求选手若以国家代表队身分出赛时,必须穿著优乃克提供的服装、球鞋、球拍及球袋。至2014年,已有至少三名选手及一名教练遭羽协惩处[4],因选手必须透过中华羽协才能报名参加国际羽联所举办之赛事,迫使选手因此就范[5]。
台湾羽球选手戴资颖为胜利体育所赞助之选手,但中华民国羽球协会则与优乃克签约,羽协因此要求中华台北代表团参加201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羽球选手身上不能有其它厂商的商标。[6]
经过
[编辑]2016年8月16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传出因戴资颖未穿著中华羽协赞助商所提供之服装参加201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羽毛球女子单打比赛,中华羽协可能会对其做出惩处;而戴资颖表示由于自己两脚尺寸不同,因此胜利体育为她特制一双没有商标的球鞋[7]。
2016年8月17日,中华羽协秘书长蔡鸿鹏第一次出面说明,并指出9月将会召开选训会议和纪律委员会,决议是否要对戴资颖进行惩处[8]。
2016年8月19日,由于不堪舆论压力,中华羽协发出新闻稿表示为及早平息风波,将会在23日召开理监事会;而优乃克总公司在脸书致歉并表明会调查此次事件细节[9]。
2016年8月22日,台湾羽球选手廖冠皓向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黄国书陈情,将在2014年亚洲运动会羽毛球男子团体比赛夺得铜牌的国光奖金用以缴清罚款新台币30万元[10]。另外,2012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羽毛球女子双打比赛球员程文欣在比赛期间用胶带贴住优乃克商标,协会请求公司原谅,对于选手以口头警告;2013年世界青年羽毛球锦标赛选手王子维跟廖启宏比赛时穿赞助商胜利牌服装,球拍的拍面涂上胜利品牌商标,最后羽协对王子维罚款新台币30万元、廖启宏罚款新台币10万元、带队教练郑永成罚款新台币5万元。[11][注 2]
2016年8月23日,中华羽协理事长程俊琅在理监事会议后向社会大众鞠躬道歉,表示不会惩处戴资颖,并宣布将取消官方赞助合约中球拍和球鞋的要求[14]。
各界反应
[编辑]- 官方
- 体育署发布声明表示,在6月中旬要求羽协一切以奥运参赛备战为重,不能因此事件惩处选手;有关协会与选手双方赞助商合约规范有所冲突部分,应参考国际案例及维护选手权益原则,建立具有共识性的规范机制,并且未来将邀集法律专家,提供专业法务谘询,并配合国民体育法第八条订定相关辅导办法,健全体育团体运作机制[15]。
- 体育界
- 台湾网球国手卢彦勋在社群网站上以自身经验举例说明,表示球员在球场上是穿著自己签约品牌的服装及球鞋,在一些抽签仪式、开幕仪式、颁将仪式会套上国家队的队服。并表示对于中华羽协在与厂商签约时,没有替选手维护权益而只看到自身利益表示非常不解,认为如果选手在赛场上穿著不熟悉的装备,还没打已经输了一半[16]。
- 政界
- 亲民党党团总召李鸿钧表示,他认为中华民国体育的发展,相较于新加坡、韩国,显然有待加强,政府应成立“财团法人运动产业发展研究院”,并且在体育方面任何的补助、推广、软硬体设备的建构,都必须透明化、纳入监督机制;此外,还要筹设国家级体育选手的生活照顾基金[17]。
后续发展
[编辑]2016年9月1日,立法委员黄国书接获投诉,指中华民国羽球协会要求选手签署“2017世大运暨2018雅加达亚运培训队第一阶段第一期选手放弃书”,强迫球团与选手必须配合,否则将面临长达2年的培训球监。[18][19][20][21]
2016年9月5日,台湾土地银行教练李谋周表示,廖冠皓当初因赞助商球衣问题被裁罚的新台币30万元,在戴资颖未穿羽协赞助球鞋遭惩处事件后,中华民国羽球协会才开会讨论,已确定会将罚款退还。[22]
影响
[编辑]2017年4月27日,立法院教委员针对《国民体育法》草案第二十条进行诸多激烈讨论,立委不讳言指出第二十条第四项就是“戴资颖条款”,因为戴资颖在奥运比赛的鞋子问题,要让国内选手更有保障,不能让协会以不正当理由去处分选手。“戴资颖条款”内文为:“特定体育团体团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运动赛会,其与合作厂商订定之赞助契约,应参考国际惯例与考量选手比赛之需要及权益为之;选手有个别之赞助厂商者,特定体育团体、选手及双方赞助商,应于比赛之前协商,并尊重运动员之特殊需求,不得对运动员有显失公平之约定。”[23][24]
时任中华羽协秘书长同时也是中华台北羽球大师赛主要赞助商冠钧公司负责人的蔡鸿鹏,因受到此事件影响而去职,造成该项赛事资金出现缺口,中华羽协遂决定2017年起停办该赛事[25],2017年世界羽联大奖赛也确定无此项赛事。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 ^ 2016年8月18日,是由中华民国教育部体育署对于该事件的称呼。
- ^ 亦有称王子维罚款10万元,廖启宏罚款5万元。[12][13]
参考资料
[编辑]- ^ 戴資穎「球鞋門」事件 法界人士批:羽協凌駕國際規範. 自由时报. 2016-08-19 [2017-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30).
- ^ 戴資穎球衣風波 林德福承諾未來不再發生. 民报. 2017-05-03 [2017-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8).
- ^ 戴資穎球衣事件「助攻」《國民體育法》今初審通過. 自由体育. 2017-05-03 [2017-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8).
- ^ 與YONEX簽約以來 羽協對3球員1教練開罰. 自由体育. 2016-08-20 [2016-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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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萧照平. 不只戴資穎 廖冠皓向立委陳情同遭遇. 中央广播电台. 2016-08-22 [2016-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8月26日) (中文(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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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贊助抽腿 4百萬蒸發 台北大師賽明年停辦. 苹果日报. 2016-10-13 [2017-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2).
外部链接
[编辑]- 戴资颖的Facebook专页(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