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管理机构
体育管理机构(英語:Sports governing bodies)是具有监管或制裁职能的体育组织,其具有多种形式和监管职能,包括对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以及决定其管辖体育项目的规则变更。
体育管理机构有不同的监管范围,可能涵盖综合国际公认水平的运动项目,例如: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残奥委会;也可能只涵盖单项国家级别的运动项目,例如:橄榄球联盟。国家体育管理机构很多时候必须隶属于同个运动项目的国际机构。
类型
[编辑]每项运动都有不同的管理机构,并可以通过其附属协会、俱乐部和团体来定义不同的运作方式。
国际体育联合会
[编辑]国际体育联合会(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s)是针对单项或系列运动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并对该项运动进行最高级别的管理。[1] 国际联合会致力于制定一套共同规则,推广并组织国际级比赛;在适用的情况下,国际体育联合会在奥林匹克负责监管有关的运动项目。
首个个国际体育联合会成立于20世纪末,大约有30个国际体育联合会总部设在瑞士,其中约20个位于国际奥委会所在地洛桑。[1] 奥运会不设项目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由与国际奥委会同等的组织管理,例如:国际单项运动总会联合会。
国际体育联合会通常由立法和行政部门组成,立法机构通常被称为代表大会或大会,负责制定其体育政策,由所有国家联合会组成,每个国家联合会拥有一票;行政部门通常被称为理事会或执行委员会,由立法部门选出的成员组成,负责指导、管理和代表其联合会。[1]
信托
[编辑]信托(Trusts)是用于控制资金以发展和推动体育运动的组织或团体,例如:青年体育信托。
国家理事机构
[编辑]国家理事机构(National governing bodies)与国际联合会的目标相同,但仅在一个国家或国家部分范围内执行管理。国家理事机构支援当地体育协会,并经常负责国家体育队,例如:国家奥委会和国家残奥委会,分别负责管理国家参加奥运会和残奥会的事务。然而,由于部分政府的认可要求,国家管理机构可能不同于国家联合会(national federations);[2] 此外,国家管理机构也可以是一个超组织,代表一系列不相关的特定运动项目,例如:北爱尔兰水下俱乐部联合会。
主办机构
[编辑]综合运动会主办机构(Multi-sport event organizers)负责组织包含多项运动的赛事,最著名的例子是现代奥运会的组织者国际奥委会;其他一些主办机构通常针对某个群体,例如:全国大专校院运动会、世界军人运动会、不败运动会等。
职业联盟
[编辑]职业体育联盟(Professional sports leagues)通常代表体育运动最高水平的比赛,特别是由世界各地某项运动中的最佳运动员组成。因此,职业联盟通常与国家或国际联合会合作,但不同联盟通常是分开运作。大多数北美职业联盟通常不设业余联赛,因为业余运动员大多在独立的联盟参赛。
此外,大多数职业联盟都会与其他联盟联系,因为运动员通常会尝试晋级最高水平的联盟,才会出现升降班制度;或者,在没有升降制度的联盟体系中,职业联盟的俱乐部可以设立一支小型职业联盟队伍,将表现不佳的运动员刷出联盟,以此将激励运动员通过更好的表现,为运动队做出更多贡献。
批评
[编辑]2014年,人权与商业研究所(IHRB)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批评国际奥委会和国际足联等主要国际体育管理机构,在人权和劳工权利方面没有充分的规定。[3]
另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Chappelet, J.-L. 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and the Olympic System : the governance of world sport (PDF). London: Routledge. 2008 [18 April 2021]. ISBN 978-0-203-89317-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0-09).
- ^ How we recognise sports. Sport England. [10 November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2 December 2012).
- ^ Amis, Lucy. Sports Governing Bodies and Human Rights (PDF). Institute for Human Rights and Business (IHRB). May 2014 [April 18, 20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0-09)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