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1〕7号)要求,省医保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风险等级划分、行政处罚依据、责任单位、防控措施制定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相对人高发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1年9月23日前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发送至省医保局法规和规划财务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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