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告第52華埠商家華男自願撤訴 律師斥「慣訴人」:只想要錢

記者劉梓祁╱紐約即時報導

曼哈頓華埠一熟食店在去年末,遭一名華裔男子提告,指店內缺少無障礙設施並要求賠款,該男子據悉已提告包括該商家在內的58家店,其中52家位於華埠;在辯護律師質疑對方的訴訟資格及真實性後,該男子代理律師已於10日「自願撤訴」(Voluntarily Dismissal),未如過往般要求和解費用。

位於茂比利街(Mulberry St.)30號的「Sam's Deli」,其店主連女士(Jenny Lien)去年11月接到民事訴訟,指店內未配備無障礙設施,需向原告林國強(Lin Kwok Keung, 音譯)賠款至少1500元。根據紀錄,在過去十年,林國強已用相同理由控告58個商家,其中52家位於華埠。

林國強稱,自己頻繁光顧華埠餐館,但該店鋪卻將「拒他於門外」,造成「歧視和傷害」。然而,林國強的代理律師韋茨(Ben-Zion Bradley Weitz)在三個月後,決定「撤回本案全部訴訟。」在此之前,連女士的辯護律師敏思禮(Morton S. Minsley)向法官質疑了原告的訴訟資格(Standing)。

敏思禮認為,林國強在訴訟中缺乏關於自身如何受到傷害的任何解釋,也未具體說明其曾經到訪被告商店的經歷,從而無法支持有意返回該店的推論。敏思禮提到,林國強在過去十年已提出58起「殘障人法案」(ADA)訴訟,可視為「慣訴人」 (Serial Filer)。

敏思禮在11日對本報表示,ADA法案在華埠已被濫用,對商家和房東而言「已是災難」。敏思禮說,由於訴訟本身的成本往往高於和解金額,大多數商家在過去會選擇支付「勒索性的索賠」,以避免更昂貴、耗時的訴訟。他也發現,「類似的和解幾乎都是為了金錢,所謂的整改要求只是次要。」

知情人表示,林國強據信會在最初提出高價償金,隨後與店家協商數額並簽訂保密協議。根據多位不願具名的商家,和解金額多為數千至數萬元。據庭審紀錄,案件數量在2019、2021和2022年達到高峰,分別為15、16和十起。本案為2022年後的第一起。

代理華埠商家已逾20年的敏思禮指,即便商家表示「從未見過這個人」,過往類似案件的勝率仍然較低,但情況在2022年出現轉變。當年,聯邦上訴法院在「Calcano v. Swarovski N. A. Ltd.」一案中,對ADA訴訟資格確立了更嚴格的標準,允許商家基於「訴訟資格」抗辯,要求原告出具受到真實影響的證據。

在敏思禮代理的另外七個被林國強起訴的商家中,有三起同年的訴訟也依此標準令對方主動撤訴。敏思禮表示,「當林國強被要求到庭作證,談論他與韋茨的關係,以及為什麼要提起這麼多案件時,他便選擇撤回案件。他是否真的曾經到訪過所有店鋪,或者是否有意願在未來回訪,這些問題都沒有得到在法庭上的正式回答。」

連女士和其他店家曾指,從未見過自稱殘疾的林國強,其控告似為「敲詐勒索」。敏思禮回憶說,連女士一度非常焦慮,擔心自己無法負擔費用,甚至失去店鋪。連女士11日則對此事不予置評。

敏思禮也坦言,許多律師仍不了解相關法律的變化,導致不少商家仍然選擇和解。他說,「捍衛華埠商家一直是我職業生涯的一部分,希望未來繼續保護他們不再受這類訴訟的影響。」本報多次聯絡位於佛州阿文圖拉(Aventura)的韋茨,均未有回應。

華男提告華埠熟食店後自願撤訴,店家已在入口張貼殘疾人協助告示。(記者劉梓祁╱攝影)

在致法官的信件中,敏思禮還指,林國強自稱居住在羅斯福島(Roosevelt Island),與聲稱受侵害的華埠距離較遠,因此不具備個人利益(Personal Stake)關聯。然而,林國強在上月的一天內,對僅與羅島一河之隔的六家中城店鋪提起ADA訴訟,涉及的商家包括壁櫥店、理髮店和按摩店等。

華埠 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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