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目录> 法规规章> 部门规章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
第14号: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
2024-03-11 17:14 来源:办公厅 视力保护色: 【字号:
分享到:

《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

2024年3月4日       

    



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


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有效实施,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