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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開始學法律

10歲開始學法律

LAW FOR BEGINNERS

  • 定價:550
  • 優惠價:79434
  • 優惠期限:2025年0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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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讓法律發揮作用,先從認識法律開始!
一次搞懂關於法律的10萬個為什麼!

  關於法律,總是會有各種疑問,像是法律如何保護我們?
  每個國家都有憲法嗎? 外太空需要法律管理嗎?
  海洋怎麼劃分界線?大自然也有人權嗎?
  人民的隱私和安全,哪一個才重要?
  什麼是「無罪推定原則」?等等,許多想問又不知道從何開始的問題。

  ★孩子的第一本法律基礎書
  ★生活化的情境,從孩子的視角看世界
  ★啟發式的問題,讓孩子從感興趣到主動思考
  ★用人物對話結合生動圖解,將知識融入真實案例
  ★一頁一主題,涵蓋基本觀念、真實案例與全球重大議題

  家裡有家規,學校有校規,國家也有一套法律要求所有人遵守。其實這些規定、法律,不只是在規範我們的行為,也可以保障人民的安全和人權。而且曾經法律禁止的,隨著人們改變想法,錯的可能變成對的。所以法律是以人為本,而且符合人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

  那麼法官、律師評判是非的標準,所根據的法律典籍——民法、刑法、憲法,甚至國際法,是由誰?怎麼訂定的?電視裡,律師、檢察官在法庭上脣槍舌戰,辯論精采,實際的審判程序是如何進行的?英國法庭上的法官、律師為什麼都要戴假髮,他們的法律和我們又有什麼不同?被起訴的人為什麼享有「無罪推定原則」?為什麼律師要為有罪的人辯護?監獄、刑罰的目的是什麼?

  不一定要巧言善辯,也可以從事和法律相關的工作,要讓法律發揮作用,每個人都要先認識法律,從知道自己的權利義務開始了解起。

好評推薦

  胡宜如(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
  對多數人而言,法律是遙不可及的專業領域,然而我們的日常生活卻離不開法律。
  本書將複雜的法律原則和概念,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呈現給小讀者。透過父母與孩子的共讀,不僅能夠培養孩子的法律意識,還能促進親子之間的交流和討論。書中的案例和時事情節,也能引發孩子思考公平正義、權利義務等觀念,讓他們在輕鬆愉快的氛圍中,激發對法律更深的興趣,提供未來探索法律的起點。
 
 

作者介紹

譯者簡介

賴雅靜


  擔任專職譯者多年,翻譯作品囊括兒童、青少年與成人書藉等上百本,有想像力神級的《夢書之城》、暗黑驚悚的《願你安息》、學術味濃厚的《資本的世界史》等,也不乏《凶巴巴的貝太太,為什麼變和氣了?》、《叮鈴叮鈴騎腳踏車真容易》、《嘩啦嘩啦學游泳真簡單》等陪伴兒童的暖心作品。
 

目錄

前 言
法律是什麼?/4    為什麼我們需要法律?/6      法律是如何運作的?/8      是非對錯/10  事情不是非黑即白/12

第一章:刑 法
新聞裡常見的車禍事件,只是偶然的意外,還是惡意的罪行?讓我們跟著警察的調查,從逮捕一個人到進行審判,了解事件經過,以及更多的法律知識。
事情真可疑/16      正式起訴/18  準備開庭/20  是她做的嗎?/22  犯罪行為與犯罪意識/24  為何要判刑?/26  提起上訴/28

第二章:民 法
法律的條文規範的大多不是犯罪類型與相應的刑罰,而是在調解糾紛,確保民眾能夠公平對待。民法就是有關這些事情的法律。
你傷害我了!/32  契約/34  家事事件法/36  財產法/38  這是我的創意/40  不一定要上法院/41

第三章:法律是如何制定的?
從前,法律大多是由擁有無上權力的領導人制定的。今日 ,法律大多是由民眾選出來的政治人物來制定,而且這些人在修訂法案時必須遵循各種規範。
法源/44  世界各國的法源/46  判例法/48  由國會制訂的法律/50  憲法:制定規則的規則/52  美國憲法沿革/54  英國有憲法嗎?/56  監督權力/58  

第四章:國與國之間的法律
有沒有世界各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這種法律是如何制定的?又是如何執行的?
國際法是什麼?/62  國際法如何運作/64  國家的定義/66  國家可能犯法嗎?/68  戰爭是合法的手段嗎?/70  國際犯罪/72  外太空、空氣與海洋/74

第五章:人 權
有些很重要的法律或權利,是為了確保每一個人都能享有安全、健康的生活和平等的機會。但是這個目的真的達成了嗎?
我們的權利/78  法律規定的權利/80  讓法律發揮效果/82  捍衛權利/84  當權益受到威脅/86

第六章:公平正義
正義指的是公平公正,這也是法律的內涵。可是,所有的法律本身都符合公平正義嗎?還有,什麼是執法的體制,這個體制公平嗎?
公平正義是什麼?/90  法律是公正的嗎?/92  我們的司法制度符合公平正義嗎?/94  正義的代價/96  執法/98  誰才有權力?/100
 
第七章:關於法律的種種問題

法律經常存在無法簡單回答的問題。請閱讀這些討論,並且找出你自己的觀點。
監獄有用嗎?/104  為什麼他們選擇暴力?/106  為有罪的人辯護/108  科技可以協助破案嗎?/110  河流也能擁有權利嗎?/112
 
第八章:接下來該怎麼做?
你的志願是什麼?你有機會成為律師、制定法律的人或是執法人員嗎?
馬上行動/116  建立論點/118  與法律相關的工作/120  你聽過這些人的名字嗎?/122  為什麼法律很重要/124
專有名詞/125
索引/126

 
 

詳細資料

  • ISBN:9786264171175
  • 叢書系列:生活館
  • 規格:平裝 / 128頁 / 17.6 x 24.8 x 1 cm / 普通級 / 全彩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法律是什麼?
法律是一套讓一個群體的人共同遵守的規則,這個「群體」通常涵蓋整個國家。法律就像家裡的家規、學校的校規,但是內容更加嚴謹,也更正式。
 
對家人大吼大叫或是在學校的走廊上奔跑,這些行為雖然違反規定,並不算違反法律。
 
制定法規的過程比開家庭會議正式,是由國家中擁有權勢地位的人來制定,這些人通常是政治人物。
 
為了讓所有人都能遵守規定和守法,如果有人違反規定就必須承擔後果。以下是迪普代爾學校採取的辦法。
 
★為什麼我們需要法律?
法律可以保障群體裡的人生活安全、和諧,避免產生爭執或減少人與人之間的糾紛干擾。
 
法律保障我們的安全:遇到暴力、惡犬和道路事故,有法律可以保障我們的安全。法律可以公平的消弭爭端:遇到一些棘手的情況,可以透過法律來釐清爭執,不致於落得暴力相向。
 
法律在自由與安全之間取得平衡:大部分地區的法律都有保障大眾公開發表言論的自由。這種自由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詳細的說明請見第5章。)
 
可是你不能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因為在許多地區,這可能會違反教唆他人傷害犯罪的法律。法律確保人們遵守承諾:合約是正式的協議,通常以書面文字記錄雙方允諾的特定事情。合約裡清楚的寫明對彼此的期待,以及如果違反契約規定會帶來的後果。
 
★法律是如何運作的?
法律的目的是儘可能用最公平的公式,來解決各種問題——從小糾紛到謀殺案。其中一些有效的處理方式是幾千年前的人們想出來,沿用到現在。
 
★上法院
當事人不必自己調解糾紛,可以選擇上法院來解決問題。法院裡有司法人員行使法律來調解爭議、糾紛。世界最早出現的法院在古埃及,距離現在大約5,000年以前。
 
★成文法典
把法律條文寫下來頒布實施,可以避免人們為了個人的利益來編造規定。人類歷史上最早有文字記錄的法律條文(成文法典),距離現在大約4,000年前,在美索不達米亞發現出土,位於現在的伊拉克。
 
★找律師
上法院和了解法律並不容易,因此需要律師介入。律師受過專業的法律訓練,可以向當事人提供建議,在法院代表他們發言。歷史上最早出現的律師是在2,000多年前的古羅馬。

會員評鑑

2
1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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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則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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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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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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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書名】10歲開始學法律
【作者】羅絲霍爾;拉蘿布萊恩
【出版】小天下
【分類】百科 法律
【備註】一版一刷
【版權頁所載】
總編輯:李黨
責任編輯:方美玲、黃于庭
譯者:賴雅靜
中文版審定:胡宜如
#出版社疑義專區
🔖說在前頭
  它可能跟你想像中的不一樣。真的翻閱完,再考慮下手與否。記得大前提是,「家長」你真的有翻閱完。
  相對其他主題,「法律」這主題很吃在地性,會有水土不符的情況。用個不精確地譬喻:帝力於我何有哉。
  有社員書友說,我的書評都看不太懂。有人常開玩笑解釋,沒有難懂阿,看文章字數就知道了😆。
🔖跟你想像的不一樣
  「法律」是這套換成平裝版後的第一個主題。它實際上內容,應該會跟大家想像不一樣。假如你以為它像親子天下的童話陪審團、小魯的給兒童的小六法全書、三采的只是開玩笑竟然變成被告、小鯨文創的律師姐姐的法律下午茶,那麼,誤會就大了。
🔖本書真貌與硬傷缺點
  它比較像公民課本裡面法律類的那樣。可以問一下小朋友,對於公民課程有什麼想法。
  本書是英國大名鼎鼎USborn這家出版社的書。請問,它會怎樣寫這本法律童書呢?
  不精確地簡單說,這個地球世界,就兩個法系為主。一個是英美法系(以英國美國為代表),一個是大陸法系(以德國為代表)。台灣很多法律都是繼受大陸法系(我們抄日本法的同時,同時,很多也是間接抄大陸法系)。所以,這本書放到台灣,會有水土不符的情況。
🔖少到可憐的編輯註
  要避免水土不符,那麼就需要編輯來介入。可是,全書只有一處內頁(頁29)的插圖說明,改換成是以台灣法院為主(含一個編輯註)。在陪審團的篇章(頁22),出現了一個編輯註(台灣是國民參審制,沒有陪審團)。然後,就沒了。
(頁34,該處的編輯註內容與台灣無關。)
(頁22。另,自己的小疑惑,就這案件嚴重程度與才剛進入一審,就會有陪審團了嗎?)
🔖當沒有編輯註時,會有誤導之嫌
  有興趣可以先看博客來試閱照片03(內頁頁碼是24跟25)。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1012750?sloc=main
  該篇章是在介紹「刑法」。若家中有國小小六或國中生,可以請他們翻開公民課文,複習一下刑法那邊怎麼寫。然後,再回頭再看一下試閱照片03。
  簡單說,頁24第一段這樣寫,放在英美法系,沒什麼問題。但是,放到台灣就有問題了。
📗第一個層次
❌前者稱為「犯罪行為」
  不需要用到高深的法學概念,簡單用邏輯去看本頁第一段與第二段。你就知道簡化這種專業概念,會變成邏輯上的錯誤。
  本段寫到「要判一個人有罪,要先符合兩個要素」,換句話說,當你沒有符合兩要素前,你就不是犯罪。現在既然只有一個要素時,為何就能直接稱呼這行為,是「『犯罪』行為」呢?
  用專業的寫法來表達的話,這個行為,只是符合「某某罪所描述要件」的行為,我們只會稱它為「(某某罪的客觀)構成要件行為」,而不會稱呼為「犯罪行為」。
  這個客觀構成要件行為,加上主觀要件後,還要再過兩個階段的檢驗。通過檢驗了,才能稱之為「犯罪」。
📗第二個層次
❌後者稱為「犯罪意圖」
  在台灣,「意圖」跟「故意」都是法律專有名詞,不是口語用詞。每一個犯罪的主觀要件,都有一個「故意」(例如,殺人罪的殺人故意,傷害罪的傷害故意),但是,並不是每個犯罪都有「意圖」這個主觀要件。
  以本頁要討論案件是跟傷害殺人有關的,在我國法律,這兩種犯罪通通沒有「意圖」這要素。
🔖結論
  小天下聘請胡宜如法官來當審定,資格沒問題(台灣大學法律學士,第一科大企管碩士,劍橋大學法學碩士)。留英背景審定英國出版社的書,很合適。那麼,剩下的問題,可能就是小天下編輯台與審定範圍與深度間的契合度吧?
  是否還有其他值得討論的地方,就等社員書友們分享囉。英文版亞馬遜這本書底下書評不少。或許,有幾則星評低的可以研究看看有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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