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修卷四:指点虚空(2)
禅定中的舍去。因共业所惑,人对现实世界的认知已被固定,思想因共业的束缚而跳不出常识的范围。业力共同作用形成法(现象和规律,亦即自然法则),我们都在同一个法的系统(法网)之内,有着同样的因、缘、果(报),因此我们的感觉、认知总是大同小异的。有这么一种说法:一切物体包括我们自身每天都以一倍的速度扩大着,但我们感觉不到,也证明不了。这种说法或者无稽,但不妨借鉴让我们理解“在同一个法网内”的含义。此外,美国电影《黑客帝国》的故事:世界是电脑程式所创造的虚拟世界,机械世界的母体通过内建的各种程式,籍由和人体大脑神经联结的连接器,使人透过眼耳鼻舌身意所获得的讯息传递到人脑中时都仿佛是真实的。这故事的灵感源自于法国学者尚·布希亚的作品《拟仿物与拟像》,并采用了印度教及佛教中有关涅槃、重生、因果等理念,尽管说得似是而非(因为其理念不过是局限在“物外空”的范畴),但对我们理解“同一个法网内”的含义也有帮助。禅修的过程,就是一个通过逆向思维,试图摆脱共业影响的过程。当中的“明觉状态”,是为了清楚事物的真相;“对外境及潜意识不发生任何情感波动及无序联想的心识的特殊状态”,则是为了彻底脱离共业的摆布,获取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大自在。当然,这个过程,很难,很难。人身(色身),本身就是共业幻化出的集合体。我们都会认为,我们所有所有的感受,都是透过这个集合体获得的;所有所有的认知,都属于这个集合体。因此我们难以想象,如何通过这个集合体,去获取不属于这个集合体的认知?又或者说,如何不通过这个集合体,去获取这个集合体之外的认知?又或者说,如何才能知晓,我们获得的某种认知,是不属于这个集合体认知的认知?这使我们有种无从着力的感觉,这感觉就像要我们自己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扯离地面般无能为力。佛学告诉我们,要获取这个集合体之外的认知,唯一的途径,只有(通过包括禅定在内的种种修炼方式进行)不断的“舍去”。舍去什么?舍去“有”,舍去所有与这个集合体有关的“色,心”。只有这样,我们的“本来”,与这个共业所有的“缘”(佛学分为亲因缘、所缘缘、无间缘、增上缘)才能够彻底断绝。当所有缘都断绝之后,阿赖耶识就会彰显出真实的一面——万法之上(外)的认知。这样,我们对禅定又有了一种说法:禅定,是一个不断舍去的过程。这过程包括准备阶段和实践阶段。但是,这样的“舍去”同样很难。首先是不合“情理”。如何“舍去所有与这个集合体有关的色、心”?从人的角度来看,舍去财富,舍去得到的荣誉、地位甚或舍去自己的“家人”或“心上人”尽管“很难”,还似乎有可能,因为这些毕竟是“身外物”。但人始终需要吃喝拉撒睡,人始终还有个肉身,这些同样是“色、心”的一部分,这部分有可能“舍去”吗?关于这个难题,下面的“慧觉阶段”会为大家解答。其次,这样的“舍去”是完全违背“人性”的。人性其实无分善恶,我们对人性分别出善恶,是因为我们总是会根据自身的苦乐感受对不同的人性产生不同的情感取舍。实质上,任何一个未有“觉悟”的人,他的所思所作所为,无论对社会或者个人会产生什么影响,善的或恶的,都符合人性。什么是“人性”?人有人性,究其因正是佛学认为的“缘起互依”。因着这个法则,任何事物,都处在一个不间断的“求缘”、“结缘”、“受缘”、“尽缘(缘灭)”的过程,这过程也可以说是一个“得、失”的过程。这过程有个特点:“得失”总是同时俱起的。即得的同时总会有所失。人生本来和其它事物没什么两样,也是一个得失的过程,但人对这个过程的“有得必有失” 总是不愿正视。这是因为人有“苦乐意识”,以至于生命的本能都是自利的,因此人的“得失”过程永远是带着离苦得乐的意欲。这种饱含着离苦得乐意欲的,缘起互依的表现,就是人性。对一般事物来说,区分“失”与“舍去”没有意义。但对于人来说,“失”与“舍去”就是两回事了。从人的角度,“舍去”意味着主动性,而“失”却是被动性的不得已。人性中离苦得乐的意欲决定了,人连被动性的“失“也不乐意,对于主动性的“舍去”,就更加抗拒了。而禅定,必须要舍去离苦得乐的意欲,进而连同得与失也一并舍去。因此说:禅定是与人性背道而驰的。在充分认识到这点之后,仍有勇气挑战人性,敢于,甚至乐于“舍去”的人,才有可能进行真正的禅定。因此上一篇文章结尾提到:禅修的第一、二阶段,只是禅定的热身准备阶段。禅修的第一、二阶段,通过意识上脱离、颠倒因果律的修炼,达到对这种包含着离苦得乐意识的缘起互依的人性的深刻了解,进而再觉悟到万事万物都有着同样的缘起互依的性质(分别智)。禅修者就来到了迷者与觉者之间的分水岭。
半途而废的禅修大部分禅修者,在经历了禅修的一、二阶段后,就会停顿下来,即不能越过迷者与觉者之间的分水岭。这当中有三个一般性原因:一是没有明瞭禅修的究竟意义,认为禅修只有现实意义,即禅修只是让禅修者看淡世情,多一点自信、宽容、豁达、平和的健康心态就足矣;二是没信心挑战人性,明知道禅修之路还有很长,却满足于目下的禅乐,或对那种彻底的舍去,心存畏惧而不欲进取;三是自满之心:刹那顿悟明心见性不难,但能够恒保悟境,并遍切究竟就难于登天了。许多初初得到一点开悟的人,总会觉得自己的悟境很了不起,深信再也没有比这个境界更高更好的了。佛学称这为“增上慢”,因此在许多禅宗公案中,都有禅师努力去打破徒弟滞留于不透脱悟境的故事。除了上述三种一般性原因,对有信心挑战人性,准备进行真正禅定的修炼者,还有一道关卡,就是上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在禅修第二阶段的未到定时,继续修炼会遇上的第二道难关:觉受到苦乐意识甚至物质世界的虚妄,却依然感受到物质世界的真实。即尽管“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但摸到山还是山,碰到水还是水。禅修者遇到这种情况后会有陷入邪触及产生邪见的可能。邪触危害的是禅修者本人,邪见则生邪法危害社会,统称为邪定发相。对于邪触,佛学归纳为十种,其表现在典籍《释禅》第三卷有云:“或失心狂逸、或歌或哭、或笑或啼、或时惊狂漫走、或时得病、或时致死、或时自欲投崖赴火、自绞自害……。”对于邪见而生的邪法,往往还能发挥伪宗教事业作用,产生所谓的邪教:“智慧辩才、知世吉凶、神通奇异、现稀有事、感动众生、广行邪化……。”其实,所有这些邪触及邪见,皆因“偏差”造成。未到定时,禅修者会产生“觉受”。觉受其实跟普通人的感受一样,都是对刺激的反应。普通人的刺激来自外在(色),产生的叫做感受;禅修者产生觉受的刺激则发自内在(心)。但无论内外,两种“受”依然是“我”这个肉身对刺激的生理性反应。对于感受,包括所有的色、声、香、味、触、法,我们都知道:恰如其分的感受在生理上都是惬意愉快的,过甚就叫做适得其反,就“不好受”了。觉受也一样,觉受会产生“触乐”,触乐是升级了的禅乐,和以前提到的禅乐性质一样,触乐也是不需外求而“自发自主”的。但这种自发自主必须是自然而然,如果刻意执着就又变成了追求,那就和普通的索求式快乐没什么两样:因追求触乐而刻意的觉受,就降级到与感受同一个层次,过甚了也就同样会产生适得其反的问题。这时候的适得其反,就不只是不好受,更是变成邪触了。因此,平常我们常说的“不要过度沉迷于什么什么刺激”,同样适用于未到定状态的禅修者,即对任何觉受不要太执着,这也意味着对自我不要太执着,因为觉受都是“我”在受,放下自我,觉受就没有了着力点,也就无从执着。明白了这些道理,禅修的第二道难关才有可能逾越,而进入真正的禅定。禅修者进入真正禅定后,就成为“觉者”。初期的觉者,又会产生新的更高层次的觉受。但由于已“觉悟”,觉者已超越“放下自我”的阶段,而达致“忘我”的境界,此时觉者的觉受就不会发生上述的邪触邪见。即便如此,为了更高的禅定境界,觉者还是会不断把获得的觉受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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