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議案失敗 卓榮泰若是1997以前的閣揆 還敢狂妄嗎?
萬年總召柯建銘最愛罵藍白毀憲亂政,今天開箱我們就來談談毀憲亂政哪一方該負的責任多。本來,憲法第57條規定,立法院對覆議案如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項決議或辭職。行政院長要嘛接受,有風骨一點就掛冠求去。但,政治也有「but」,1997年第4次修憲後,閣揆對覆議案後果的命運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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