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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3男密謀灌醉後性侵 女投江自盡前1動作留下鐵證

一名廣東女子被人灌醉後性侵,她不甘受辱投江自盡。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一名廣東女子被人灌醉後性侵,她不甘受辱投江自盡。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23年6月15日晚,黃女被兩名00後男子密謀帶至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一村裡的燒烤攤喝酒,後又有一同案男子前來勸酒。當晚,被灌醉的黃某某被帶至當地一公寓輪姦。一個月後,因不堪受辱,黃某某凌晨在榕江揭陽市段投江自殺身亡。近日三名男子迎來終審判決,分別因強姦罪被判10年至無期徒刑。

紅星新聞報導,黃女投河自盡前,於2023年7月4日在其手機內創建了備忘錄,記錄下了她被脅迫的經過,根據手機備忘錄內容和三人供述,進入房間後,黃某某又躲進洗手間內,被張某背強行拉出,後在多次反抗無效及張某背威逼、強迫下與張某背發生性關係。這也成為了公檢法日後偵查、起訴和判決的重要物證。

經法院審理查明,該案源於萬某與潘某福的一次密謀,二人意圖灌醉被害人後實行犯罪行為。中途,萬某糾合第三人張某背前來作案,張出現後,多次威脅恐嚇、迫使黃女進入公寓房間,首先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是整個案件主犯之一。

據報導,當地知情人士透露,三名嫌犯均來自貴州三穗,其中萬某出生於2003年,潘某福出生於2002年,張某背出生於1998年。此前,張某背還曾因故意傷害罪獲罪五年。

2024年6月6日,萬、張、潘三人犯強姦罪一案在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法院判決三人的行為均構成強姦罪,萬、張、潘實施二人以上輪姦,並造成被害人自殺死亡的嚴重後果,應依法懲處。其中被告人張某背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萬某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潘某福判處有期徒刑10年。

一審後,被告人張某背和潘某福提起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此案作出了終審判決。法院認為,張某背、萬某及潘某福三人無視國家法律,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姦罪,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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