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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涉貪案2局處長遭判圖利 宜蘭財稅局長、勞工處長調職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一審遭判12年6月,縣府也有2名現任局處首長、2名現任科長與2名現任秘書遭判圖利,縣府今發布人事調整,財稅局長盧天龍與勞工處長康立和調任參議,參議劉富美調任財稅局長、參議游宏隆調任勞工處長,1月20日生效。
林姿妙涉貪案中,財稅局長盧天龍遭判5年10月,是除林姿妙以外刑度最重者,時任農業處長、現任勞工處長康立和遭判3年8月。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現任秘書吳朝琴挨判3年6月,時任農務科長、現任秘書吳東原判3年8月,現任建管處長林志揚判5年6月,現任都計科長龍非池5年8月。
縣府表示,昨(16)日收到判決書,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須經判決有罪確定才不得任用,未確定前無須調整職務,不過基於縣政推動,也讓相關主管可以兼顧訴訟程序,才調整2名局處長職務;科長需要經過甄選程序,再調整為非主管職,秘書非主管職則無須調整。
新任財稅局長劉富美現年58歲,歷任羅東鎮公所財政課長、清潔隊長、社會課長、民政課長、縣府計畫處科長、秘書、環保局秘書、工旅處副處長、勞工處長、社會處長、參議等職務。
新任勞工處長游宏隆今年61歲,歷任縣府民政處科員、冬山鄉戶政事務所主任、蘇澳鎮戶政事務所主任、羅東鎮戶政事務所主任、縣府秘書、民政處長、參議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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