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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邱軍被控酒駕、肇逃、滅證已收押 檢聲請延押獲准
歌手邱軍去年12月27日涉嫌開車肇事致人於死並逃逸,檢察官今年1月8日聲押2個月,法官裁定准許。檢方偵查至今,認有涉案細節及證據待釐清,羈押期滿前向法官聲請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法官裁准。
邱軍被指揮去年12月27日凌晨4時許,在基隆市信一路開車撞擊在車道上與人聊天的李姓計程車司機。車禍發生後,邱軍開車逃離現場。警方查出他的身分後,同月29日到警局製作筆錄。李男則在住院7天後,今年1月3日傷重不治。
檢警查扣肇事轎車,擋風玻璃右下方有蜘蛛網狀裂痕,右側照後鏡毀損,行車記錄器無記憶卡。據了解,邱軍辯稱當時不知是撞到人,以為是撞到路旁緣石,也沒有酒後駕車。
檢察官從肇事車輛車況、道路監視器影像、證人證述等事證,認定邱軍涉犯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罪、過失致死等罪嫌疑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及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審理後,指難認邱軍有逃亡之虞,但因是否酒駕,仍待調查傳喚相關證人,釐清邱軍肇事前用餐狀況,且邱軍手機仍有遭遠端操控刪除內容可能,及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裁准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據了解,邱軍否認酒後開車,事故發生時,他是一個人開車,車上並沒有乘客。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照世今天表示,檢察官認追軍涉案細節仍有調查相關證據釐清確認必要,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所以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禁見,經基隆地方法院裁定准許。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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