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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傳雜誌電子檔 里長遭判拘役30天
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前年接獲檢舉,指某區里長在LINE群組轉傳多家雜誌完整電子檔,涉嚴重侵權,為此協同會員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十一月裁定被告拘役卅天。台北市雜誌商業公會表示,該案強調「內容有價」理念,籲主管機關正視氾濫的侵權問題。
文化部回應,去年底已邀集智財局、數發部、內政部刑事警察局、專業律師及出版業者召開諮詢會議,並請相關出版業者盤點受侵權情形,將與數發部研商後續處理,持續智慧財產權保護宣導。
雜誌公會理事長龔汝沁表示,雜誌公會前年接獲檢舉,某區里長在LINE群組非法轉傳多家雜誌完整電子檔,涉嚴重侵權。當時即連同會員天下雜誌、商業周刊、今周刊於同年八月,向其提起違反著作權法的刑事告訴,北院也於去年十一月最終裁定被告拘役卅天、並駁回告訴。
龔汝沁表示,這一次勝訴成為媒體產業在打擊著作權侵害上重要的法律案例,象徵「內容有價」的理念獲得了法律支持。
龔汝沁說,歐美、澳洲等國的公部門都已介入、支持「內容有價」議題,當代社群平台充斥著許多侵權內容、也有許多假訊息流竄,媒體經營不只遇到挑戰,更一步步喪失民眾的信任,籲相關單位應正視,並積極立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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