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高雄激戰6小時!全台最強「夜市王」冠軍出爐 主委上台爆哭

億萬富翁將出手?全球第一YTR霸氣喊「買TikTok」:我來拯救

預算若遭大幅刪凍 內政部指恐有7.5萬戶難獲房租補貼

男子地檢署前砍倒人後再換鐵棍毆打 法官認「無致人於死」

宜蘭蔣姓男子與游姓男子有舊怨,去年揪張姓男子、羅姓男子等人持刀、棍堵人,用西瓜刀砍傷游男頭部後再以鐵棍毆打,游送醫後被搶回一命。地院一審判決,認為蔣男等人砍人後換成鐵棍,沒有致人於死意圖,判3人犯聚眾強暴脅迫罪,各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蔣男此前與游男、吳姓男子因細故發生糾紛,蔣2024年4月16日晚間,從IG限時動態看到游、吳要到宜蘭地檢署辦事,便聯絡張男、羅男和簡姓男子、朱姓男子,準備西瓜刀和鐵棍,開2輛車到地檢署外堵人,晚上9時許攔下騎機車的游、吳等人。

羅男立刻拿著西瓜刀下車,張男也抄起鐵棍,蔣男則是徒手,羅先用西瓜刀畫傷吳男手臂,又砍傷游男的頭部、背部;游男痛苦倒地,羅男收刀不砍,不過仍與蔣男、張男繼續用鐵棍與徒手毆擊已然躺倒在地的游男,簡男和朱男則在旁吶喊助威。

游男與吳男的朋友立刻報警,蔣男等人上車逃逸。游男被送往陽明交大附設醫院,受到氣顱、頭部撕裂傷與背部撕裂傷等,頭部縫了7針,背部縫了2針,被救回一命;蔣、張、朱、簡當天陸續被逮捕,到案後供出砍人的羅男,警方循線找到棄置壯圍鄉橋下的西瓜刀,再逮捕羅男歸案。

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與聚眾強暴脅迫罪起訴蔣男、張男與羅男,蔣、張、羅在法庭中對於砍人等犯行坦承不諱,不過否認有殺人意圖,張男與羅男也稱之前不認識游男;游男則證稱,不曉得對方是要殺他還是教訓他,沒感覺力道很大,但是傷口蠻深的。

法官審酌,蔣、張、羅看到游男被砍傷倒地後,並沒有繼續以西瓜刀砍人,而是改用鐵棍,也未再攻擊要害部位;若真的有致人於死意圖,應該會繼續用西瓜刀和鐵棍攻擊游男的頭部等要害,加上張、羅根本就不認識游,足見並無故意殺人意圖。

法官變更起訴法條,從殺人未遂罪變為傷害罪,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游男、吳男與蔣男等人庭外和解撤回告訴,傷害罪部分公訴不受理;聚眾強暴脅迫罪部分事證明確,判3人各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蔣男、張男與羅男沒有致人於死意圖,犯聚眾強暴脅迫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日1000元。本報資料照
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蔣男、張男與羅男沒有致人於死意圖,犯聚眾強暴脅迫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日1000元。本報資料照
蔣姓男子去年揪張男、羅男等人在宜蘭地檢署外堵人,砍傷對方後繼續用鐵棍、徒手毆擊,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本報資料照
蔣姓男子去年揪張男、羅男等人在宜蘭地檢署外堵人,砍傷對方後繼續用鐵棍、徒手毆擊,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本報資料照

傷害罪 殺人未遂

延伸閱讀

影/基隆倒車撞賓士再撞門 10多人持鐵棍闖民宅…逞凶影片曝

邱軍現身!開車涉撞倒運將致死逃逸 出庭快步上樓不發一語

影/晨跑遭3狗襲擊1黑狗猛咬下體 男全身撕裂傷「只有屁股沒被咬」

獨/北市男不滿被討債還遭「巴頭」 惱羞買西瓜刀砍人

相關新聞

拚第4次!鈕承澤關3年2個月想回家過年 「這原因」假釋成功

國片導演鈕承澤性侵女劇組人員判刑4年確定,2021年11月30日發監花蓮監獄,現已服刑3年2個月;鈕獄中3度申請假釋都駁...

釋憲後首例…馬國女大生命案 凶嫌仍判死

高雄男子梁育誌四年多前在台南擄走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涉嫌性侵並勒死後棄屍山區,一、二審被判死刑,經最高法院撤銷...

姦殺長榮馬國女大生 「難以教化」凶嫌再判死理由曝光

高雄男子梁育誌4年前擄走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性侵並用繩圈勒死棄屍山區,一、二審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處死刑,經最高...

長榮馬國女大生遭姦殺凶嫌二度死刑後..今更一審再判死

高雄男子梁育誌4年前擄走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性侵並用繩圈勒死棄屍山區,一、二審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處死刑,經最高...

鄭文燦涉貪案今第3度出庭 面對媒體仍不發一語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30分第三次召開準備程序庭。鄭下午2點10分...

想讓舊愛離婚 男付徵信社百萬一場空

高雄施姓男子與陳姓前女友分手後仍懷念舊情,找徵信社探查陳女的近況,結果發現陳女已婚,施男在徵信社鼓吹下,花了一○○萬元購...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