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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女服安眠藥昏睡指侵得逞 認錯賠75萬換得緩刑5年
新北市劉姓男子去年借宿女性友人住處,見女子有睡前服用安眠藥物助眠的習慣,趁女子昏睡無力抗拒,乘機指侵得逞,女子睡醒後察覺有異怒報警,新北地院法官考量劉男坦承犯行,且允諾賠償75萬元,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需向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機構或團體,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姓男子去年10月1日凌晨3時30分,前往新北市1名女性友人住處商求借宿一夜,見女子有睡前服用安眠藥物助眠的習慣,趁女子服藥後昏睡無力抗拒,乘機指侵得逞,女子睡醒後察覺有異怒報警。
劉男到案後坦承犯行,願賠償75萬元與受害女子達成調解,且已給付60萬元,餘款15萬元,也允諾去年11月起,每月15日以前分期給付8000元至全部清償為止。
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需向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機構或團體,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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