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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某校老師監考時偷走學生羽球鞋 被逮辯「頭暈暈沉沉的」
高雄某高中吳姓老師趁學校期中考,監考時,發現清潔櫃旁有雙羽球鞋,竟偷走學生的羽球鞋,事後學生報警,調監錄影像,發現吳姓老師涉案。高雄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盜罪,處這名老師拘役20日,得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去年12月間,吳姓老師利用擔任監考老師的機會,在學校教學大樓,發現1名學生放在教室後方掃具櫃旁的羽球鞋,四處張望後,便把這雙羽球鞋放入他的背包,考試結束後帶離教室,騎機車離去。
學生發覺羽球鞋遭竊後,報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竟然是學校老師拿走他的鞋,控告老師竊盜。警方找吳姓老師追查案情。吳姓老師稱,「當時我頭暈暈沉沉的,就進去教室拿走羽球鞋」。案發後已把鞋交還學生。
全案經檢方聲請簡易判決,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認為,吳姓老師的行竊過程及與一般竊盜犯罪行為人無異,有竊盜故意,事後辯稱精神恍惚,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不得諭知易科罰金,但得易服社會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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