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不認誹謗 關鍵女經理將詰問
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二○二二年烏龍爆料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和台北市長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滾床單」被訴,台北地院昨傳喚周、蔡出庭,周仍不認罪,聲請傳喚台北市「玖尹」餐廳經理Debbei戴芝蕙作證;法官准許,訂明年二月廿七日開庭,由檢察官、周玉蔻各詰問戴女卅分鐘,蔡玉真也表示要詰問戴女十五分鐘。
周玉蔻聲請傳喚戴芝蕙,是她自始認定有關張淑娟緋聞訊息,是在某一「消息來源餐會」中聽聞,因有消息來源、無真實惡意,所以做無罪答辯。
據了解,周玉蔻認知的餐會時間是二○二一年四月十八日中午,地點在台北市伊通街的「玖尹」新派中式餐酒館。
餐會由薇閣中學董事長李傳洪召集,戴芝蕙是陪客,座上賓有筆名「司馬文武」的國防安全研究院諮詢委員江春男、新光集團保安長馬振華夫妻、新新聞前黃姓記者、台灣大學許姓教授夫妻、李傳洪的王姓與蔡姓特助、王姓攝影師,及名嘴蔡玉真;周玉蔻曾遞狀想傳喚江春男,昨天捨棄。
蔡玉真律師洪曼馨說,蔡疏於查證,對張淑娟受傷害感到後悔,也因案退出媒體圈;蔡不敢奢求原諒,但希望透過認錯不再讓輿論造成二次傷害,盼還有彌補機會,希望可移付調解。
張淑娟庭後表示,周玉蔻做媒體快五十年,睜著眼睛說瞎話;第四權與媒體人可以誹謗別人、用舌頭殺人還可以賺錢,她的每一分錢都是自己打工賺來請律師的,「為什麼周玉蔻可以這麼多年霸凌這麼多人?」
張淑娟去年九月廿六日不滿周、蔡在民視「辣新聞」節目及臉書發文,指她是蔣孝嚴的「緋聞案女主角」,對二人提告。
檢方調查時,周、蔡稱二○二一年四月十八日在某餐廳吃飯,聽到曾擔任晶華酒店VIP訂房主管的戴芝華提過此事,但戴女作證稱不曾替張淑娟訂房。
檢方認定周、蔡擅自發表不實言論,且任意散布張淑娟姓名、婚姻、照片,以「擠牙膏」方式特定張淑娟身分,炒熱議題博取社會關注,依加重誹謗、個資法起訴,法院審查庭中周玉蔻不認罪,移一般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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