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非法轉傳雜誌遭判拘役 雜誌公會倡內容有價
2023年某位里長在LINE群組非法轉傳多家雜誌媒體內容,經雜誌勸告後更堅持只是在做「里民服務」,去年遭北院裁定拘役30天並駁回上訴。台北市雜誌商業公會今舉辦記者會,透過該案強調「內容有價」的理念,也呼籲主管機關正視侵權氾濫的問題。
雜誌公會今舉辦年會暨第十屆第二次會員大會,同時召開「內容有價、侵權案告捷:百家媒體攜手保護著作權」記者會,並由今周刊發行人梁永煌、城邦媒體控股集團法務總監邱大山,及天下雜誌群法務總監邱愛倫代表發言。
雜誌公會理事長龔汝沁表示,雜誌公會於2023年接獲檢舉,某區里長因在LINE群組非法轉傳多家雜誌完整PDF檔,涉及嚴重侵權。雜誌公會即聯同會員天下雜誌、商業周刊、今周刊於同年8月,向在通訊軟體非法散布雜誌電子檔的特定人提起違反著作權法的刑事告訴,經過一年多的法律程序,台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11月27日最終裁定被告拘役30天。而本次勝訴也成為媒體產業在打擊著作權侵害上重要的法律案例,象徵「內容有價」的理念獲得法律支持。
龔汝沁提到,連同歐盟、美國、澳洲等多國的公部門都已介入、支持「內容有價」的議題,尤其當代社群平台充斥著許多侵權內容、也有許多假訊息流竄,媒體經營不只遇到挑戰,更一步步喪失民眾對其的信任,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正視挑戰,並積極立法解決問題。
梁永煌他說,非法轉傳被判刑的案例不只是保護新聞製混財產權,更是促使台灣往更文明的階段邁進,也期許透過此案例讓更多民眾知道,任何形式的非法轉傳,包括雜誌電子檔案或盜版連結,皆屬侵權行為,恐致法律責任。除了避免誤觸法網,民眾也可做「文化警察」,若遇非法轉傳應要勇於檢舉,促進社會正視侵權問題。
邱愛倫則指出,媒體致力於數位轉型的同時,「數位犯罪」也夾帶而來。內容有價、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理念難以普及的問題源自大眾普遍缺乏犯罪意識,從侵權者橫跨投資、投顧相關社群,甚至是高階經理人的群組就可顯見問題嚴重。
邱愛倫提到,天下雜誌群去年底盤點受市面上有聲書、線上課程等侵權的內容高達500多堂、損失上億元,呼籲主管機關對於打擊犯罪要加強力道,也要協調跨部會一起積極解決問題。
對此,主管機關之一的文化部今也派代表出席、表示支持。文化部強調,文化部重視原創、尊重著作權,著作權保護涉及相關部會權責,也於去年12月邀集智財局、數發部、內政部刑事警察局、專業律師及出版業者召開諮詢會議,並請相關出版業者盤點受侵權情形,將再與數發部研商後續處理,並持續智慧財產權保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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