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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堅持在圖書館為自行車電池充電 不聽制止被送辦
高雄周姓男子昨天在圖書館,為自己的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充電,他不聽館方制止,館方報警處理,不料,員警客氣向他示出館方「公告」,希望他配合館方充電使用規定,他卻一再稱「我不配合」,稱他沒違法,並要求不得拔掉他的電池否則要告強制罪,結果館方告他竊電,今天經警方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據了解,昨天下午2時30分左右,周姓男子(42歲)帶約20公分大小的電動自行車鋰電池,進高雄市立圖書館小港分館,利用館內座位的電源插座,為自己的自行車鋰電池充電。館方人員發現,告訴他館內充電規定,除了座位區貼有「除筆電外,禁止使用任何插座電源充電」,且圖書館也張貼公告,明示「除手機、平板、筆記型電腦外,無關圖書館之電子產品,請勿私自接用本館電源」。
館方人員為確保用電安全,要求周姓男子拔掉鋰電池充電器,但他不聽制止,館方只好報警處理。小港警分局員警到場,示出館方公告內容,請他配合館方規定,但他稱「我不配合」,並要求不得拔掉他的充電器,還稱自己沒違法。
後來館方依公告的附註內容,如有違反閱覽注意事項規定,經規勸不聽,情節重大者,依法報請警察機關處理。館方對周姓男子提告,警方因他涉竊電行為,逮捕他查辦,今天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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