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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愛前提供毒品助興 他轉讓禁藥害死人判3年6月
孫姓男同志用交友軟體「約砲」,把吳姓男子約到住處,性愛前還提供安非命助興,吳吸食後送醫不治,孫被訴轉讓禁藥致死罪嫌,移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台北地院審理,今判決孫有期刑3年6月。可上訴。
起訴指出,孫、吳2024年1月26日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當晚10時許,2人約在台北市汀州路孫的出租套房吸食安非他命助興,吳吸食後,一度提議還有朋友要來同樂,隨後躺在床上休息。
2024年1月27日凌晨,孫發現吳久臥不起,驚覺有異,緊急通知救護車將吳送醫急救,但搶救無效,醫生認為,吳是因濫用藥物造成心因性休克不治,檢方獲相驗通報,分案追究孫的刑事責任。
檢方偵辦認為,孫姓男子拿禁藥給吳吸食,同時觸犯轉讓第二級毒品罪、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7年的轉讓禁藥致死罪,偵結依轉讓禁藥致死罪嫌起訴孫。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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