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醉保全殺人案 法醫高大成新北法院出庭作證
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今審理一起陳姓保全在超商門口,酒後持鑰匙刺死另名宋姓保全的殺人案,由於檢方曾將全案交由知名法醫高大成協助鑑定,結果卻與法醫研究所鑑定結果略有出入,因此今天傳喚高大成前來作證,說明箇中差異。高大成則明確表示,陳男持鑰匙猛戳死者頭部幾乎可斷定為死者死亡主因。
去年1月24日清晨6點18分,陳男在新北市蘆洲一間超商前,與身為同行的宋姓死者,疑似因更換工作一事爆發口角,盛怒下竟直接在超商門口,持鑰匙尖端朝對方頭部連刺數十下,即便宋男已負傷倒地,陳男仍上前朝對方頭、胸部猛踹,導致宋男在送醫途中便已OHCA失去生命徵象,急救超過1小時後仍宣告不治。
事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在宋男死因鑑定報告中,認定身形肥胖的死者死因為心因性休克,同時還有高血壓、冠狀動脈心臟病及與人衝突誘發心臟病等。但高大成的鑑定意見,明確指出死亡主因為外傷性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合併心因性休克,另有高血壓心臟病併發肺水腫的情形。
國民法庭為釐清宋男死因,是否與肥胖有關,因此傳喚高大成擔任專家證人,高大成指出,死者腦中有明顯的血塊沉積,大腦已經發黑,外傷導致的顱內出血明顯,造成體內最重要的中樞神經遭破壞出血,為致死主因無可置疑。
高大成說,即便死者因嚴重肥胖,體重、心臟均為正常人的兩倍大,但也不至於因此突然心臟病發而死,就算是體重、健康正常的人,頭部遭受到如此重擊,也可能只比死者多活一小時,且送醫後依然會不幸死亡,所以他不認為死因與死者肥胖有何關聯。
法官追問,死者已驗出有高血壓心肌症,左前降支冠動脈阻塞達70%,如此依然與死因無關?高大成表示,事前死者並無呼吸困難或心臟不適,對於肥胖者來說這樣還是可以正常活著,因此他認為頭顱和腦部的外傷還是死亡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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