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男子積欠毒駕24萬罰款 執行官查封4筆土地後繳清
台南市楊姓男子曾二度毒駕被警方查獲後,共被交通局裁罰24萬元,逾期未繳款,經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後,執行官查封他名下4筆土地,楊昨天委由代書到台南分署繳清罰款。
楊姓男子(39歲)2021年9月間駕駛汽車行經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與中正南路,經員警攔查檢測有吸食毒品,遭台南市交通局裁處罰鍰12萬元;楊又同年10月間行經永康區中正北路,員警攔查檢測又有吸食毒品,再遭交通局裁處罰鍰12萬元,合計金額24萬元,逾期未履行,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分案受理後,執行人員查得楊有名下有4筆位於台南市鹽水區持分土地可供執行,先行通知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另執行人員依查得資料,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楊男存款,雖未扣得存款,楊男委託代書至分署代為繳清全部罰鍰。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各項稅費罰鍰,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