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嘉義5.6強震…曾文水庫「岩壁滑落冒白」影片曝光 遊客怵目驚心

雲嘉南國家級警報響!15:16台南規模4.9淺層地震 最大震度5弱

世上航管最嚴區爆空難!美航黑鷹相撞離白宮不到5公里 川普再發文開轟

囤房稅2.0…地方課徵共識高 全國約120萬戶將受影響

囤房稅2.0今年7月上路,明年5月開徵,全國22縣市中已多達15個地方政府提出房屋稅自治條例修法,對於稅率有高度共識。 (聯合報系資料庫)
囤房稅2.0今年7月上路,明年5月開徵,全國22縣市中已多達15個地方政府提出房屋稅自治條例修法,對於稅率有高度共識。 (聯合報系資料庫)

囤房稅2.0今年7月上路,明年5月開徵,全國22縣市中已多達15個地方政府提出房屋稅自治條例修法,對於稅率有高度共識。除連江縣外,其餘14縣市對於「非自住住家」皆規定七戶以上課最高稅率4.8%。

財政部推動囤房稅2.0,為避免地方消極不配合,因而提出稅率基準供各地方政府參考,雖財政部強調仍授權地方自行訂定稅率,但從結果來看,幾乎所有縣市都比照財政部基準辦理,顯示財政部所提的稅率基準具定錨效果。

房屋稅差別稅率2.0(囤房稅2.0)目標為自住降稅、囤房重稅,修法針對非自住住家房屋改採全國歸戶,稅率調升至2%至4.8%,地方政府皆須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全國約120萬戶因加重囤房稅受衝擊,估稅增50億元;另單一自住房屋稅降至1%。

雖囤房稅2.0今年7月1日上路,但真正反映在稅單要到明年5月,各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法令修正,正加速修訂自治條例,最慢明年2月前要完成。觀察財政部統計、各縣市公告,全國已至少有15縣市提出版本。

其中進度較快的,新竹縣、新竹市、連江縣、嘉義縣、台東縣,都已通過縣市議會三讀;另外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宜蘭縣、苗栗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則都已提出草案。

觀察各地方政府所提稅率,直轄市方面,目前對於非自住住家稅率(一般囤房稅)方案,持有二戶內稅率3.2%,三至四戶3.8%,五至六戶4.2%,七戶以上4.8%,皆與財政部提供的基準一致。

連江縣則規定,持有非自住住家四戶內,稅率一律2%,五戶以上稅率2.5%,是唯一較財政部基準寬鬆的縣市。

其餘縣市方面,則規定持有非自住住家一戶以內2.6%,二至四戶3.2%,五至六戶3.8%,七戶以上4.8%,也都與財政部對於非六都縣市所提的基準一致。

至於尚未提出版本的地方政府,最慢要在明年2月前完成自治條例修正,在多數地方政府皆採納財政部版本的情況下,預料這些縣市跟進的機率高,多數仍會按照中央基準來設計囤房稅率。

財政部先前評估,整體房屋稅條例修法約影響400萬戶,有些為加稅、有些是減稅;其中因加重囤房稅率受到衝擊戶數約120萬戶,估增加稅收約50億元。

囤房稅 地方政府 財政部

延伸閱讀

拓展海外綠能商機好機會 財政部10月邀專家開講

捲入恒大風暴 普華永道涉弊 香港要查

對陸鋼品雙反調查 10月9日落日

全球稅制影響跨國企業 財政部給三大建議迎戰

相關新聞

不是詐騙!國稅局2月寄發補稅單 民眾記得補繳以免挨罰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針對去年5月報繳的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將陸續於2月上旬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

母借兒名買房...卻因兒不肯無法賣掉!官司打6年才結束 律師揭困難點:舉證責任在原告

借名登記,是我國人常見的一種財產管理方式,但令人困擾的是,如何要求返還?

父過世後簽遺產協議書...兄沒履行、妹提訴訟卻敗訴?律師4提醒:內容差1字都可能失效

日前新竹地方法院裁判一起曾姓家族遺產糾紛案件,大哥與小妹在父親過世後,簽訂了兩份協議,協議書1約定,小妹將分割遺產後取得的部分給予大哥,大哥給付小妹2000萬元;協議書2約定,依照父親生前遺願,大哥再給付小妹1億元。

11月地價稅開徵!專家提6點「節稅」注意事項:申請自用住宅稅負差5倍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是按人課徵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因此同一縣市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只會收到1張繳款書。若夫妻共同持有房地,則會依照持分比例各自收到1張地價稅單。

欠債還不出錢...所有保單都會遭強制執行?專家「8種不會」:保險不是躲債工具

張先生年輕時為自己投保了健康險、癌症險和儲蓄險,但中年時因投資失利,債務纏身,隨著年齡增長,他發現自己罹患癌症;然而,由於債務問題,儲蓄險被強制解約,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額也被查扣,導致他無法獲得應有的醫療保障。

欠債長子繼承房產會遭扣押...給次子就沒事?律師急阻止:恐多付2筆數百萬稅金

有一個媽媽很憂愁,因為他的大兒子欠了卡債,只有小兒子結婚沒有欠款,她很擔心未來過世後,她名下唯一的房子恐怕被大兒子的債主扣押,所以想要把這間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