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高雄激戰6小時!全台最強「夜市王」冠軍出爐 主委上台爆哭

億萬富翁將出手?全球第一YTR霸氣喊「買TikTok」:我來拯救

預算若遭大幅刪凍 內政部指恐有7.5萬戶難獲房租補貼

圖表看時事/以哈鏖戰15個月…一圖看停火3階段、戰爭關鍵進程與傷亡

歷經15個月戰火,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武裝團體哈瑪斯談判代表達成初步停火和釋放人質協議。(路透)
歷經15個月戰火,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武裝團體哈瑪斯談判代表達成初步停火和釋放人質協議。(路透)

加薩走廊戰火歷經十五個月之後,以色列巴勒斯坦武裝團體哈瑪斯談判代表十五日達成初步的停火和釋放人質協議。該協議的第一階段為期六周,期間將持續協商,以達成終戰方案。

拜登和川普爭相宣布

卡達總理穆罕默德十五日在杜哈宣布,前述協議自十九日起生效,居間的卡達、埃及與美國將合作確保協議落實。美國總統拜登十五日在白宮表示,「終於,我能宣布以哈已達成停火及人質協議」,「這是我經歷過的最艱難談判之一」。

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十五日也在自家社群媒體「真實社群」寫道,「我們已就中東人質達成協議,他們很快就會獲釋」。

以色列總統赫佐格樂見達成協議並呼籲總理內唐亞胡內閣批准。內唐亞胡十五日晚間聲明,部分細節雖有待敲定,但可望很快解決。有以色列官員稱,尚待解決的最主要問題是,以方用以和巴勒斯坦交換人質的巴勒斯坦囚犯名單。

巴勒斯坦人重返加薩

下周一將卸任的拜登說,協議將分三階段實施,以軍在第一階段將完全撤離加薩的人口稠密區;哈瑪斯釋放卅三名人質,包含老弱婦孺、病人及美國公民;數十萬名因戰火流離失所的巴勒斯坦居民可重返加薩家園。

拜登還說,第一階段的六周,若未能協商出永久結束這場戰爭的方案,只要以哈雙方願繼續停火並留在談判桌,那協議仍將有效,直到完成第二階段的協商,而第二階段的協商,將自第一階段實施後的第十六天展開。

第二階段,哈瑪斯將釋放剩餘的倖存人質,包括以軍男性軍人和役男,以軍則全面撤出加薩;在最後的第三階段,哈瑪斯將歸還罹難人質的遺骸,以及加薩的重建工作、建立當地新的治理及安全架構。

內唐亞胡十五日聲明雖感謝美國協助交涉,並點名拜登與川普促成協議,但未表明接受協議,只提到待某些細節確定後將做出正式回應。不過內唐亞胡十六日再發聲明,指控哈瑪斯違反跟相關談判代表及以色列達成協議的部分條款,除非談判代表通知以方,哈瑪斯已接受所有條款,否則以色列不會就協議的批准召開內閣會議。哈瑪斯高官雷希克十六日則說,該武裝團體會致力這項協議。

然而加薩民防機構發言人巴薩爾指稱,自十五至十六日加薩又遭以色列數次空襲,導致至少七十人死亡。他直言儘管雙方宣布停火,但以方並未停止攻擊。

美聯社報導,近百名人質遭哈瑪斯等巴勒斯坦武裝團體綁架後即音訊全無;以方將釋放多少名關押的巴囚也有待確認。

哈瑪斯前年十月七日突襲以色列,造成一千二百多人喪生、二百五十三人遭綁架;以色列的報復行動導致逾四點六萬名巴人罹難。以哈前年十一月曾停火逾一周,當時哈瑪斯釋放一○五名人質、以方釋放約二百四十名巴囚。

以哈停火3階段 製表/國際中心 圖/聯合報提供
以哈停火3階段 製表/國際中心 圖/聯合報提供

中東 以色列 加薩走廊 哈瑪斯 圖表看時事 巴勒斯坦 戰爭

延伸閱讀

以哈協議停火 邁向終戰 將分三階段撤兵及釋放人質

鏖戰15月 以哈達成停火協議

以哈達成停火協議 漢莎航空2月1日復飛特拉維夫

拜登告別演說「5重點」 暗批權與錢被少數人掌控

相關新聞

閱讀數學/小學課本常見字排行榜(下)

上週我們提到小學課本常見的字。不過,我們也都清楚,課本是經過特殊設計,具有教學用途的內容,會有大量的字重複出現...

科學人/不只海平面上升…南極冰融恐促火山噴發 連鎖效應怎發生?

想到南極冰川融化,你腦中浮現的或許是海平面上升或環境生態危機,但科學家最近提出另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好讀周報/被迫二擇一不是你的錯…當父母決定離婚 子女可以怎麼做?

兩人因相愛而結婚,組織家庭,進而生兒育女。家是每個人的避風港,尤其是孩子。父親好像是天,母親好像是地,孩子在這片天地之中...

科學人/深入北極!台科學家揭極地研究故事 冰川下意外發現「台灣杉」

北極距離台灣如此遙遠,但台灣科學家仍能運用自身經驗與所開發的儀器,在不熟悉且艱困的極地環境中提供另一種研究視角...

圖表看時事/四接環評過初審 圖解正反方意見、全台天然氣接收站布局

台電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四接)昨召開第六次環評初審,然而反對四接的團體與民眾不滿諸多問題未被釐清,拒絕離場導致無法進入...

圖表看時事/以哈鏖戰15個月…一圖看停火3階段、戰爭關鍵進程與傷亡

加薩走廊戰火歷經十五個月之後,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武裝團體哈瑪斯談判代表十五日達成初步的停火和釋放人質協議。該協議的第一階段...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