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中學學生躁動 主任揮拍臉頰矯正署認無過當 監察院糾正
勵志中學112年發生學生躁動事件,監察委員葉大華今天表示,調查發現,當時處理此案的學務主任曾揮拍學生臉頰,涉及負面強制力,法務部卻認同勵志中學調查結果,指處置無過當,監院已為此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怠於研訂完善制度。
葉大華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勵志中學112年4月間發生某隔離學生從舍房內對著在走廊的學生潑水,引發多名學生騷動拍打隔離學生房門的躁動事件,此案經矯正署交付勵志中學調查,皆稱處理此事的學務主任是以「側面拍壓一下」的方式,制止躁動學生行為,處置作為尚無過當,也獲法務部認同。
葉大華說,但監察院實際勘驗監視錄影畫面及徵詢專家意見後發現,當時學務主任抵達現場時,其他管理員尚能控制場面,學務主任卻未先予隔離躁動學生,而是直接施以懲處,以左手快速揮拍學生的右臉頰,實涉及負面強制力。
她表示,此案凸顯調查過程中,缺乏對勵志中學學生的保護及外部監督機制,且矯正署未即時發揮督導責任,才會遭致校內外質疑不斷。
葉大華提醒,一線矯正人員的應對需要細緻指引,更需要訓練與激勵支持矯正人員,才能成就少年,而目前少年矯正學校法制與實務未符,行政院應督促法務部及教育部確實檢討改進,以維少年最佳利益。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5日已通過葉大華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針對疑涉霸凌、不當管教事件怠於建立「以少年為處遇主體」的調查處理機制,無法確保事件調查過程的公平性及維護學生權益,導致勵志中學調查過程處理不當,同時也要求法務部導正矯正學校人員的應對行為,並積極落實矯正人員的訓練及激勵措施。
勵志中學前身為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民國110年8月1日改制為矯正學校,全名更為「勵志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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