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推花東快特別條例 綠批違憲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由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案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該案違法違憲,表決也無用。傅崐萁指出,該案非但沒有違憲之虞,增加預算也不是沒有前例。
柯建銘表示,不管是該案,還是「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環島高鐵」都是違憲;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增加支出,「如果這樣可以,那以後總預算讓立委來編就好」,傅崐萁為選區利益可以理解,但不可違法違憲。
柯建銘說,憲法沒有給予立委的權力不能行使,也不能強迫行政機關去做;今天委員會只是詢答,若要進入逐條,每一條都會保留,「真的要表決嗎?違法違憲表決也無用」。
傅崐萁則認為,增加預算也不是沒有前例,例如離島建設條例、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也都曾於總預算外再編列預算支應或寬列預算補助;民進黨時任花蓮立委候選人張美慧、台東立委候選人賴坤成在今年立委競選公報都公開承諾爭取興建花東快速道路,柯建銘都沒看見嗎?
【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交通部指出,計畫路線一七四公里,估建設經費約二五五五億元;本條例確有窒礙難行之處,無法推動。
據交通部送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指出,二○二○年十月重啟花東快速公路可行性評估,目前已進入期末報告階段,預計今年八月完成。
交通部表示,本計畫路線長達一七四公里,路廊行經至少約十一個原民部落,亦涉及特定農業區、國際知名的花東縱谷自然景觀、都蘭山及地震帶、利吉惡地等地質敏感區域等,相關後續環評作業程序敏感複雜,易與環保團體對立。
交通部提及,花東快計畫案建議仍宜經專業評估結果後,採取個案計畫循行政院中長程個案計畫審議程序辦理,經過檢討目前尚無設置特別條例需求。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