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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中共介選?尹錫悅要求調查中選會的中國職員名單獲准
韓聯社報導,南韓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17日清晨零點35分收到法院回覆,聲請正式拘票的截止期限不受48小時的羈押時間限制,得以延長10小時32分鐘,原先截止期限是17日晚間9點。公調處在17日下午2時03分送件。
憲法裁判所(憲法法院)16日進行總統尹錫悅彈劾案庭審的第二次辯論,採納了尹錫悅方面對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中選會)中國工作人員名單進行調查取證的要求。
尹錫悅方面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中選會進行證據調查。具體內容包括選管委委員和秘書長名單、2020年國會議員選舉時期就職於中選會選舉研修院的中國籍工作人員名單等。分析認為,憲院採納該取證要求旨在針對尹錫悅所謂的選舉舞弊論蒐集證據。
此外,憲院當天還決定將國會和國會議長公館、選管委果川和冠岳辦公樓、選舉資訊中心、選舉研修院等處在上月戒嚴時的監控錄影作為庭審證據,以了解事發時戒嚴軍的一舉一動。
另一方面,憲院當天還將彈劾案第六至第八次法庭辯論的時間定於下月6日、11日和13日,決定每天上午10時開庭,繼續保持目前每週庭審兩次的模式。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6日駁回總統尹錫悅方面有關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執行拘留令違法的主張,尹錫悅將繼續被拘留。
由此,尹錫悅將繼續處於被拘留狀態,預計公調處將提請法院簽發尹錫悅逮捕令。
尹錫悅方面15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拘留合法性審查申請,請求法院審查公調處對其執行拘留是否合法。尹方主張,無內亂偵查許可權的公調處偵辦該案違法,其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提請簽發拘留令違反專屬管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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