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傳英特爾內部熱烈討論分拆代工業務!專家爆料「最快1年內成形」

鳳翔專案F-16V至今零交機 為何預算執行率高卻不見戰機

iPhone 17 Pro系列傳漲價「至少貴1500元」!1關鍵向Pro Max看齊

憲訴法覆議案 藍白指修法讓程序嚴謹、綠批毀憲

立法院今天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針對憲法訴訟法提出的覆議案。藍白立委表示,這次修法讓憲法訴訟法的程序更為嚴謹,參考西方先進民主國家憲法法庭門檻,綠委則說,這次修法造就有史以來最退步的憲法法庭,藍白怕釋憲就摧毀憲法。

國民黨立委與民眾黨立委上午在立法院會提案,於今天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針對憲法訴訟法提出的覆議案,並不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院說明,提案在藍白立委席次優勢,以贊成60票、反對51票過關。提案通過後,院會隨即改開全院委員會,並依朝野協商結論由政黨推派代表發言。

台灣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說,這次修法讓憲法訴訟法的程序更為嚴謹,也取得社會共識與支持,對於行政院提出覆議案非常遺憾,而且針對憲法訴訟法,行政院長無法代表司法院、憲法法庭,沒必要來立法院報告,更何況也有前例。

黃珊珊表示,原來的憲法訴訟法並無規定大法官要做違憲宣告的人數下限,這是全世界都沒有的狀況,但違憲宣告是影響國家體制、人民權益的重大決策,因此立法機構做出嚴謹的修法,規定判決人數的下限,這是立法院必須有的職權,這次修法也讓台灣走出新的歷史。

不過,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這次修法造就有史以來最退步的憲法法庭,1952年大法官會議的違憲判決比率是50%,1959年是75%,1993年是44%,2022年是50%,這次修惡後,違憲難度是90%,比戒嚴時代還要困難。

蔡易餘說,這次修法本質上也已經違憲,違憲審查是9人,合憲只要7人,藍白立委是站在自己立場思考,只是希望不要被憲法法庭判決違憲,創造出合憲跟違憲不同難度的判決態樣,條文本身就構成違憲,希望未來大法官可以依照釋字第371號及釋字第601號繼續捍衛憲法。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指出,總統賴清德、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不要再鬼哭神嚎,當大法官做出實質廢死的釋憲案,要求死刑案件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一致決,民進黨並沒反對,但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要求10位出席、9位同意的門檻,民進黨卻出來鬼哭神嚎,標準根本不一致。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發言時表示,憲訴法修正是參考西方先進民主國家憲法法庭門檻,為何引進到台灣,民進黨政府就認為是立法擴權、毀憲亂政的制度;憲訴法修正是為健全憲法法庭制度,沒有藍綠之分,但現在只要法案不合民進黨的意,就提覆議案並聲請釋憲,造成台灣憲政民主危機,國民黨將在表決時贊成維持原本決議。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駁斥翁曉玲說法,她指出,極端少數違憲宣判,從經驗上、學理上都不存在,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有9位,同樣是2/3評議、1/2同意,沒有人說是極端案例,德國聯邦憲法法庭16位大法官,分成2庭,各為8人,比台灣更少,同樣是2/3評議,1/2違憲宣判,也沒有人說摧毀憲法。

吳思瑤表示,藍白就是為了政治意識形態,藍白怕釋憲就摧毀憲法,把癱瘓憲法法庭叫司法改革,摧毀國家憲法說成守護憲法,是得了違憲上癮流行病。

修法 民進黨 國民黨 民眾黨 憲法法庭 憲法訴訟法

延伸閱讀

憲訴法覆議案 傅崐萁:今天一定處理完成

藍白聯手提案 憲訴法覆議案立院確定今表決

批卓榮泰提覆議造成國家動盪 黃國昌:自認是太上皇?

藍促憲訴法覆議案10日表決 綠盼再協商、白喊照規定走

相關新聞

憲訴法公告 賴總統批示釋憲 在野批公然下指導棋

憲法訴訟法的釋憲大戰正式開打,總統府昨公告憲訴法修正條文,但賴清德總統批示,「本案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民進黨立院黨團也...

憲訴法修正案 綠委聲請暫時處分

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行政院以窒礙難行為由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在賴清德總統尚未公布新法前,五十一名民進黨立委...

憲訴法覆議今表決 卓揆可能成最多憲政救濟閣揆

立法院今天預計表決憲法訴訟法覆議案,由於在野黨擁席次優勢,覆議案否決機率高。行政院昨天說,就算覆議遭否決,法案正式生效前...

新憲訴法明生效 憲法法庭今是否裁定受矚目

引發朝野對立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賴清德總統昨天上午公布,宣告憲訴法第四條、第卅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由於明天開始農曆春...

新聞眼/憲訴法爭議 總統應盡快提適任大法官

國會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在法定生效前,大法官能不能受理聲請案、能否暫時處分凍結,不僅朝野、法學界論辯,就算現任的八位大法官...

憲訴法覆議失敗 柯建銘談下一步:先暫時處分再釋憲

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所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擬今天送出覆議案咨文,據推估,賴總統最遲須在23日公布、新法最晚25日生效。民...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