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公司治理淪吳東進「家天下」 檢察官:司法大力畫紅線
新光金控、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涉嫌挪用新壽資金、資產,執意於新壽「新板傑仕堡」內興建豪華健身房,遭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5年。檢方指出,吳東進以「家天下」觀念經營新光人壽,已讓新壽公私不分,「司法必需一次一次的用刑事責任清楚將違反忠實義務的紅線大力刻劃,如此才能彰顯誠信經營的可貴,才能重塑金融業的信賴。」
起訴指出,吳東進一手主導新板傑仕堡的B棟大樓2樓,出租給傑仕堡健身對外經營「JX健身俱樂部」,而傑仕堡健身是吳東進、妻子許嫻嫻及子女實際持股91.1%的私人公司,日後若獲利九成將落入吳東進私人口袋。吳東進明知如此,自己是實質最終受益人,卻擴張健身俱樂部使用範圍,並挪用新壽資金替健身房進行豪華裝潢及添購鍋爐等設備,造成新壽9947萬餘元損失。
吳東進除將原屬新板傑仕堡的1樓的有氧教室,和3樓的游泳池,交由健身房免費擴張使用;同時以新壽資金支應理應由健身房支出的豪華裝潢及設備費用,並在新壽董事會討論出租案時,刻意隱瞞上情,未將新壽額外支出部分反應至租金之中。依吳家在傑仕堡健身的持股比例,換算至少獲取9061萬餘元不法利益。
至於同遭起訴的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前副總盧麒堯、林偉傑、資深協理張良梓,則因身為新壽高層,本應基於專業經理人職責,嚴格把關公司利益,反如同家臣般,以吳東進個人利益為優先,配合健身房出租、裝潢等事宜,3人「贏得吳東進的一次信任,必需要付出失去自由的十分代價」。
檢察官強調,吳東進身為上市公司實際經營者,卻將公司視為家天下,造成「員工上行下效,在公司形成只要對吳東進有利,就是對新光人壽有利的錯誤觀念」,新光人壽誠信經營觀念已蕩然無存,因此「司法必需一次一次的用刑事責任清楚將違反忠實義務的紅線大力刻劃,如此才能彰顯誠信經營的可貴,才能重塑金融業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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