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将听证会‘搬’到村里,近距离听取群众意见,既解答了案件相关的疑虑,又起到了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人民监督员周艳在听证会上说道。
2月15日,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失火案到五里镇某村委会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侦查人员、村委干部、村民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参加。
据了解,1月31日,小刚(化名,系大三学生)受邀同表兄弟一行4人到通城县五里镇某山上为其父亲上坟,期间小刚违反森林防火戒严令,燃放礼炮引发山火。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800余亩,均为有林地。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小刚的行为涉嫌失火罪,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小刚为在读大学生,父亲去世早,家庭条件困难,且属过失犯罪。捕与不捕?该院决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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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刚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平时表现很好、很老实,从不打架闹事,初中时父亲离世,爷爷奶奶生病期间也一直是他在照顾,十分孝顺,并靠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学。”一位70岁的老党员、村民代表哽咽地说道,现场的三位村民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愿。
“小刚的主观恶性小,属过失犯罪,今后可以通过参加植树、恢复植被等公益活动对其行为进行补救,个人的建议是不捕。”听证员汤琦提出建议。
“小刚被亲戚邀去祭祖,引发火灾,造成损失较大,但小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悔恨,村民们还自发地写了一份谅解书,希望司法机关能对小刚从轻处理,让他能顺利完成学业,回报社会。”村支部书记朱新亚说。
考虑到小刚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当地村民谅解,社会危险性较小,结合听证意见,检察机关遂对小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要求同行其他人通过恢复植被等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文字、编辑 | 熊 聪
审核 | 黎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