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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3月31日宣布核准台新金(2887)合併新光金(2888)。雙方合併後,台新金是存續公司,新光金為消滅公司,並從合併基準日起更名為「台新新光金控」。對此,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1日上午發出員工信給全體的員工鼓勵軍心,並期盼新金控邁向更宏大的發展願景,並成為台灣第四大金融控股公司。
吳東亮於員工信中指出,很高興的向同仁們宣布,金管會已正式核准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的合併案,我們將共同以「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邁向更宏大的發展願景,並成為台灣第四大金融控股公司。
吳東亮指出,新光金控歷史深厚,與台灣社會緊密連結,已成為許多家庭與企業的重要支柱;而台新金控則是以積極創新的企業形象深植台灣客戶心中;雙方業務結構優勢互補且企業文化高度契合,再加上台新與新光同根相連的深厚情誼將使我們的融合更加順利。透過這次合併,我們將匯聚雙方的資源與專業,共同傳承品牌價值,擴大市場影響力,以更強大的實力迎接未來挑戰。
吳東亮表示,這次合併之所以能夠順利推進,實有賴於台新全體員工的卓越表現讓市場肯定、股東滿意。這不僅是兩家公司的結合,更是我們共同成就未來的關鍵時刻,每一位同仁都是台新金控最重要的夥伴。同時,這次合併不只是台新與新光發展的重要一步,也為台灣金融業的未來開啟新的可能,開創台灣金融業新典範。
最後吳東亮提到,接下來的合併工作仍有許多挑戰有待我們去克服,需要大家同心協力一起完成,期盼攜手前進、共同努力迎向更輝煌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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