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知名音乐人林智强面对的第二轮非礼指控续审。针对非礼一名女子胸部的指控,林智强称,女子指他用手绕过其颈项,伸进她的毛衣袭胸的说辞荒谬,因为他的手不长,无法作出这样的举动。
林智强也称,他不会做这样的事来诋毁自己的声誉。
也是海峡唱片(Hype Records)公司执行董事的林智强(Ken Lim,60岁),总共面对六项侮辱女性尊严和一项非礼控状,案子一共涉及五名女子。由于这些控状的发生时间相隔久远,而且涉及不同女子,法官因此决定分五轮审理此案,把涉及相同女子的控状一并审理。
为保护涉案女子,法官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女子身份的资料。
林智强否认有罪,案件于2024年5月开审,针对他侮辱一名女创作歌手尊严的指控展开第一轮审讯。
审理这起案件的法官认为女歌手供词没有说服力,也指女歌手有诬陷林智强的动机,于去年12月裁定林智强的这项罪名不成立。
第二轮涉及非礼罪的案件已开审,控状显示,林智强涉嫌在2021年11月23日傍晚,在海峡唱片公司的办公室非礼一名25岁女子的胸部。
控方早前传召女子和她的亲友等证人出庭供证。案件星期三(2月5日)续审,由林智强开始答辩,他的代表律师来自王律师事务所,其中包括高级律师陈志明。
事发当晚电眼拍下 女子侧抱林智强
林智强在律师的引证下指出,案发时与女子第三次见面,两人在办公室谈了与女子相关的事宜,其中包括她创作的艺术作品。会面结束后,他也开车把女子载到私召车的接载点。
律师告诉林智强,女子早前供证时指林智强在办公室向她索吻,她也告诉好友,林智强要她为他口交。
针对这一说辞,林智强指女子的指控荒谬,他绝对没有要求对方做这些荒唐事。
律师接着说,女子还指他伸出右手,绕过她的颈项后伸进她的毛衣袭胸,女子对此感到反感。被问到是否真有此事时,林智强说,他曾按照女子的绘述,尝试重复相同的动作,但发现自己根本无法碰到对方。
此外,身为一名有身份地位的音乐人,他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诋毁自己的声誉。
庭上也播放了林智强和女子在私召车接载点等车的电眼画面。画面显示,女子当时与林智强说话,登上私召车前给了林智强一个侧抱。
林智强称,他当时对女子的举动感到惊讶,而在等车的过程中,女子也没有任何困扰或反感的情绪反应。
他说,在被警方问话后,他便去查看了相关的电眼画面。画面清楚说明当时一切如常,什么事也没发生。
案件2月6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