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0亿洗钱案 公司前董事被控串谋伪造等15控状

新闻来源: 联合早报 于 2025-01-24 20:13:49

王俊杰1月23日被控与洗钱案被告串谋伪造公司账目和文件等罪名。 (海峡时报)

注册申报代理公司前董事因涉嫌与30亿洗钱案被告串谋伪造账目,向国内税务局和人力部做出虚假陈述、伪造合约意图欺骗银行,以及不诚实履行董事义务等罪行,被控上法庭。

现年42岁的被告王俊杰(译音)星期四(1月23日)被控伪造文件意图欺骗、伪造账目和抵触公司法令等15项控状。

据早前报道,被告是LW Business Consultancy Pte Ltd(简称LWBC)的董事。公司因抵触反洗钱及打击恐怖主义融资(AML/CFT)条例,遭会计与企业管制局撤销资格。作为公司董事,被告的合格个人资格也被撤销。

除了LWBC,王俊杰也是另外83家公司的董事,并在142家公司担任秘书。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发文告指出,洗钱案被告苏海金(41岁,塞浦路斯籍)和苏宝林(43岁,柬埔寨籍)曾聘请LWBC为他们各自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提供秘书服务。

根据文告,被告在2018年8月2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被委任为新宝投资控股(Xinbao Investments Holdings)董事;2021年1月3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间也担任Yihao Cyber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与苏海金串谋伪造Yihao在2019财年至2022财年的账目,并三次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以及一次向人力部做出虚假陈述。他也涉嫌在2022年3月,与苏海金串谋伪造Yihao与SG-Gree Pte Ltd有关电商软件开发的合约,作为开设公司银行户头的支持文件,意图欺骗星展银行。

另外,被告被指与苏宝林串谋,向国内税务局谎报新宝2019财年至2021财年的盈利、毛利和应收账款。2019年1月29日,被告涉嫌向华侨银行提交与新宝相关的伪造发票和合同,以让银行审核公司户头的交易。

2021年6月5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间,作为Yihao董事的被告被指不诚实履行义务,伪造账目以及合约,并向国内税务局和人力部做出虚假陈述;2019年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他则涉嫌在担任新宝投资控股董事时不诚实履行义务,使用相信是伪造的文件向国内税务局做出虚假陈述,违反公司法令。

这名新加坡籍被告已聘请代表律师,案展至3月6日过堂。他目前以5万元保释在外。

商业事务局局长周祥泰说,罪犯可能滥用公司架构保留犯罪所得,并阻挠执法机构追查和没收非法收益。包括服务供应商在内的中介,都有义务和责任尽职调查和保持谨慎,以防被不法之徒利用来从事犯罪活动或洗钱,同时应及时上报任何可疑交易。

周祥泰强调,当局将追究那些未尽责的供应商,尤其是与客户合谋规避调查、欺骗金融机构,或谎报财务状况的服务商。

苏海金和苏宝林在2024年4月认罪后都被判坐牢14个月,两人刑满出狱后已被驱逐到柬埔寨,并禁止入境新加坡。王俊杰是继30亿元洗钱案10名被告遭判刑后第四个被控的涉案者,另三人分别是前银行客户经理王启明(27岁,中国籍)和刘凯(35岁,中国籍),以及苏炳海的前私人司机刘义杰(42岁,新加坡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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