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知识点解析
#### 一、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 **管理主体**:医院后勤部门(总务科)负责全院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
- **职责范围**:
- 负责医院科室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与维护工作。
- 审批所有用电项目,未经审批的项目需重新审查并通过验收后方可使用。
#### 二、电源线路施工与维护
- **施工管理**:
- 室内电路新增设备必须由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
- 施工人员须持有电工执照;无执照者不得安装电源线路。
- **设计考量**:
- 在设计电源线路时,需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预留足够的剩余容量。
- 对于陈旧老化或超负荷的线路,应有计划地逐步更换或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 三、保险装置与保险丝使用
- **保险装置**: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 **保险丝选择**:禁止使用铜线或其他非专用金属线作为保险丝。
#### 四、大容量电器设备管理
- **安装审批**:
- 科室及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电器设备前,需获得院领导批准。
- 擅自安装使用的设备将被没收。
- **容量限制**:在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 五、电气作业人员资质
- **资质要求**:所有参与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 **安全操作**:接触电源时需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定期检查,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 六、用电场所管理
- **“人走电关”**:所有用电场所必须严格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确保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时处于关闭状态。
- **24小时用电监控**:24小时连续运行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守,监控用电安全情况。
- **节能措施**: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应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关闭,避免浪费电力资源。
#### 七、电器异常处理
- **应急措施**: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如打火、异味、高热等)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并及时联系电工进行检查和维修。
#### 八、装修期间的用电安全
- **专业施工**: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与线路安全。
- **漏电保护**:装修期间需加装漏电保护装置,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路。
#### 九、安全用电定期检查
- **检查频率**:
- 总务科会同相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2次全面检查。
- 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自查。
- 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日进行巡视。
- **隐患整改**: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 十、违规用电的监督与处罚
- **监督义务**: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责任监督并举报违规用电行为。
- **处罚措施**:
- 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 对因违规用电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赔偿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详细阐述了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知识点,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医院用电安全,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为医院的正常运作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