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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 星期五

【投書】法蘭西的社會連帶:你無法想像的社會住宅模式(上)108.9.6

法蘭西的社會連帶:你無法想像的社會住宅模式(上)

詹竣傑    OURs都市改革組織   研究員

法國社會住宅比例高達17%,巴黎市更是高達21%,等於五間房子中就有一間是社會住宅。對比台北市,巴黎市人口密度雖然較高,土地資源更相對不足,但巴黎市政府仍然訂下2025年社會住宅存量達25%2030年達30%的具體目標。

巴黎市政府最新頒布的政策,規定民間單位在寸土寸金的巴黎市重建住宅時,需釋出30%的住宅單位,供政府承購作為社會住宅使用,在富人區也是以同樣的標準執行,顯示巴黎市政府推動社會住宅堅定的決心。

上述的情況對台灣來說或許是難以想像的,社會住宅政策為何能在法國、巴黎市如此順利推動,必須先從法國的國民共識——社會連帶(Social Solidarity——談起。

到底社會連帶是甚麼?延伸出的制度、政策和組織又有哪些?本文將以法國的社會住宅模式來探討。

【投書】法蘭西的社會連帶:你無法想像的社會住宅模式(下)108.9.6

法蘭西的社會連帶:你無法想像的社會住宅模式(下)

詹竣傑    OURs都市改革組織     研究員

社會住宅是提供國民穩定居住的選擇之一,更是落實社會混合(social mix)與社會連帶(social solidarity)的關鍵要素之一。

在巴黎,所得低於60分位點的人可以申請社會住宅,並分成弱勢、標準型、中收入三種,其差別僅在於租金,跟住宅硬體設施無關。申請的收入階層寬廣,反應的不僅是社會住宅存量足夠,更是社會連帶的價值。

社會住宅是「社會混合」的重要工具

相較於台灣談的混居是單棟建築物裡的比例分配,巴黎市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在每一區平均興辦社會住宅。巴黎市政府依照不同地區的存量進行調配,例如在社會住宅比較缺乏的地方,以弱勢或標準型為主;社會住宅充足的地方,則以標準型或中收入為主。

2017年10月23日 星期一

【投書】首爾的社會住宅這樣蓋!台灣「住都中心」快參考! 106.10.23

為了推動社會住宅,行政院準備設立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住都中心」),並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近日已於立法院開始討論審議。此外,台北市與新北市也打算成立社會住宅專責機構[1],同樣都在議會審議中。
台灣民眾對「行政法人」[2] 本就陌生,對政府直接介入住宅與都更推動,更是心存疑慮,而出現如「雙頭馬車」、「與民爭利」、「無法管控」等質疑。然而,這樣的機制在國外已經行之有年,特別是社會與文化背景與台灣較類似的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等地都有先例。參照當下「住都中心」設置的情境與目標設定,我們認為首爾住宅及社區公社(Seoul Housing & Communities Corporation,以下簡稱SH公社)的經驗,格外值得借鑑參考。

2017年10月3日 星期二

【投書】社會住宅民間來蓋!荷蘭經驗的台灣啟示 106.10.3

在台灣,經過民間團體數年的倡議,社會住宅已成為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施政目標。換言之,下階段的課題不再是「要不要做」,而是「怎麼做」?
其中,執行主體絕對是關鍵。目前的社會住宅由政府直接興辦,後續則是朝成立行政法人[1]來推動辦理。然而,基於過往國宅興辦的失敗經驗,以及對「大政府」的疑慮,部分論者會認為,為什麼不是交由效率較佳的民間興辦?以及,為何不鼓勵民間引入市場機制來減輕政府財務負擔?
對於這樣的期許,本文將以全世界公認「民間興辦」最成功的荷蘭社會住宅經驗為借鑑[2],讓我們想想台灣的可能何在?

荷蘭第一棟依《住宅法》興建的社會住宅(1909年完工),有獨立房間與衛浴,是由工會組成的住宅法人興建。資料來源:Jeroen van der Veer


2017年8月18日 星期五

【實錄】阿姆斯特丹再生-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的協奏曲_1060813

【社會住宅.荷樂不為】
阿姆斯特丹再生-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的協奏曲
<大綱> 20世紀,阿姆斯特丹面臨嚴重的城市衰落危機,開發、保存和居住之間也爆發激烈的衝突。請跟我們一同品讀BijlmermeerNieuw-WestWestern Garden Cities)及Eastern Docklands三個案例,看見阿姆斯特丹從居住角度思考城市規劃,認識他們如何在更新過程中實踐多元規劃、社區融合及可負擔居住。
  • 主持:黃麗玲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 報告:徐志維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研究員
  • 與談:朱慶倫 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組長、孫啟榕 孫啟榕建築師事務所主持人、中國科大建築系講師、劉柏宏 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

2017年8月9日 星期三

【實錄】百年老店荷蘭社會住宅的新挑戰_1060806

【社會住宅.荷樂不為】
百年老店荷蘭社會住宅的新挑戰
<大綱> 90年代荷蘭政府取消住宅協會的社會住宅建設補助,要求財務自主。在面對21世紀至今接踵而來挑戰,如金融危機、歐盟管制、等候時間越來越長等,荷蘭住宅協會如何持續經營社宅百年老店,並找出創新模式。
  • 主持:呂秉怡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
  • 報告:詹竣傑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研究員
  • 與談:張渝欣 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科長、黃麗玲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彭揚凱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2017年4月12日 星期三

[活動訊息] 荷蘭國際社會住宅節(International Social Housing Festival)

今年荷蘭將舉辦國際社會住宅節(International Social Housing Festival),由荷蘭住宅法人協會、阿姆斯特丹住宅協會、歐洲住宅聯盟、阿姆斯特丹市政府等組織參與舉辦,在2017/06/13-21於阿姆斯特丹進行。
國際社會住宅節活動主題「Affordable Housing Now, better communities tomorrow」。社會住宅不只是解決居住問題,更是面對自由市場與社會動盪的緩衝,也可做為都市再造和社區營造發動的引擎,甚至引領國家建築與規劃設計的發展。
為期9天的活動,包括演講、研討、工作坊、展覽、導覽等豐富內容,詳細日程請見官方網站https://socialhousingfestival.com/
今年6月有機會到荷蘭的朋友們,不要錯過一窺超過百年社會住宅歷史的精華饗宴。

2017年3月1日 星期三

【邀稿文章】他山之石-首爾SH公社的介紹與啟發 106.3月

【轉載自台灣建築2017.3月號】
作者:彭揚凱/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詹竣傑/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研究員


2017年1月9日 星期一

阿姆斯特丹住宅政策與住宅協會的角色(Jeroen van der Veer)

【轉載自建築師雜誌2017.1月號】
作者:Jeroen van der Veer/阿姆斯特丹住宅協會聯盟資深政策顧問&副主席

2017年1月8日 星期日

歐洲共同住宅:柏林包容性實例與示範計畫(Michael LaFond)

【轉載自建築師雜誌2017.1月號】
作者:米歇爾‧拉訪博士,樂瑞莎‧契菲可伐博士,與id22創新永續研究所
(By Dr. Michael LaFond,Dr. Larisa Tsvetkova, id22:Institute for Creative Sustainability)

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影音分享】巢運居住講堂:社會住宅的韓國style:居住政策的創新與深化_103.11.27

韓國是一個晚近才啟動社會住宅的國家,但在短短25年間已累積超過100萬戶存量,速度舉世罕見。除了透過政府大量興建,首爾市近年開始嘗試多元與分散的策略,包括運用市區小型地塊、活用民間空屋、鼓勵社會企業,讓社會住宅從紓解居住困難,進化為社區融合的新據點。韓國的社會住宅正在嘗試各種可能性,其基礎制度及實驗精神,可為台灣社會當前難解的住宅問題帶來許多啟發。

本場座談分為兩個部分。前半段簡介政策、制度及政府推動的大型社區,後段則是近期開始嘗試的各種小型化做法,以及NGO投入的方式。



簡報下載 (引用時請註明出處)

現場實況錄影


2014年11月14日 星期五

【影音分享】巢運居住講堂:日本社宅變身 居住福祉大躍進_103.11.13

日本社宅變身:居住福祉大躍進

日本社會住宅從1950年代發展至今,已從量的提升,到重視居住品質的改善,且開始導入市民住宅、福祉服務的新概念; 並以居住權為基礎,整合就業、健康等面向,至全面發展社會安全網絡。

反觀台灣,社會住宅起步已晚,政府仍以經費、鄰避效應等為由,未有積極作為。 因此藉由日本社會住宅與民間居住支援經驗,省思台灣住宅政策/居住福祉內涵,應重新回到以人為本的居住核心價值。

<巢運居住講堂:日本社宅變身 居住福祉大躍進> 本場座談分兩階段進行
1.日本公營住宅現況與住宅管理經驗
2.面對社區問題與需求從居住改善開始-以日本大阪社區為例
整場兩段座談影片已上傳至youtube,有興趣的朋友可點閱觀看

1.日本公營住宅現況與住宅管理經驗

2014年9月22日 星期一

【邀稿文章】韓國的公共租賃住宅與居住福利概念的擴大 103.9.22

韓國的公共租賃住宅與居住福利概念的擴大


江尚書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政策組組長

近來韓國公共租賃住宅的發展經驗常被各媒體報導,一方面源自台灣與韓國的「互尬」情結,另一方面,則是台灣試圖在韓國經驗中尋找本地社會住宅的解答。其 20 餘年的發展過程反應出居住福利概念的擴大與演化,也是當前台灣各級政府較缺乏思考的面向。

韓國近代公共租賃住宅的興建始於 1989 年,當時盧泰愚政權為了緩和拆除違建所引發的社會壓力,啟動第一批公共住宅,名為「永久賃貸住宅」,提供給所得在 10%分位點以下的家戶租用。在那個時期,為了快速累積存量,韓國政府所採取的模式是由政府所成立的住宅公法人引領,以高層化、集中化的方式來興建。每個單元的面積僅約 7 坪至 10 坪,目的是提供底層人口基本的居住保障。

2014年8月19日 星期二

國外案例─亞洲五國社會住宅比較_111.1.26 更新

亞洲五國社會住宅比較
111.1.26 更新

 

日本

韓國

香港

新加坡

台灣

公營住宅

公共賃貸住宅

公共屋邨

出租組屋

社會住宅

供給戶數

2,669,500戶
(4.98%)*

包含公營、UR賃貸、公社住宅等

1,737,078戶
(9.37%)*

包含永久、50年、國民賃貸住宅等

808,900戶
(27.48%)

63,773戶
(5.88%)

19,522戶
(0.21%)

啟動年代及背景

二次大戰後百廢待舉,住宅短缺,租金高漲,1951年通過「公營住宅法」,由中央政府以預算支持地方興辦公營住宅。

1980年代為舉辦奧運拆除大量違建引發嚴重社會衝突,於1989年啟動第一批公共賃貸住宅,而後歷任總統均推動相關政策。

1953 年的石狹尾寮屋大火促使政府嚴肅面對住宅問題;1973年成立「房屋委員會」,持續興建公屋至今。

為解決住宅短缺與貧民窟問題,且體認居住為國家發展的基礎,1960年成立「建屋發展局」(HDB) 後積極推動興建組屋。

1966年開始第一批「平價住宅」,提供台北市底層弱勢,後政策中斷。至2010年,社會住宅才又因高房價而受到重視。

推動體系

中央政府提供政策、立法、預算、金融等協助,地方政府為實務推動者。具一定規模的地方政府可成立「住宅公社」來協助相關業務。

由政府 (中央及地方) 擬定政策及方向,並出資成立公法人來實務推動。中央為「LH公社」,首爾市為「SH公社」。

由「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直接自行興建。

由「建屋發展局」(HDB) 直接自行興建。

早期以地方政府為興辦主體,由中央訂定住宅政策目標。第二階段社宅推動由中央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為主。

租金

依區位條件、住宅面積、家庭收入等係數來設算租金。其公式考量入住者負擔,為各國中最細緻。

提供給最底層者,為市場租金的30%以下。提供給中等收入以下者,為市場租金之80%以下。

租金約為60-67港幣/平方公尺(2020)
針對低收、中低收、長者家庭可獲一半至四分之一之租金減免。

因提供給最弱勢的家庭租用,每月僅收26275元新幣 (6246,600元新台幣) 之間。租金依家庭收入、申請組屋次數及房型而異。

早期平宅收取數百至數千元的借住維護費。現行社宅租金多一般戶市場8折、弱勢戶64折;台北市、桃園市按所得採分級租金制。

對象(收入限制)

以家庭收入0~25%分位點為原則;特殊弱勢對象 (如身心障、老人) 放寬至40%分位點。

區分不同住宅類型,以家庭收入10%分位點以下、或20-40%分位點為原則

依照家庭人數訂定每月最高收入限額及總資產淨值限額。
若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限額為規定之2倍。

家庭月收入不得超過1,500元新幣 (約合新台幣3.6萬元)

早期平宅限定低收入戶、出租國宅限定20%分位點以下。現行社宅限定家庭年所得50%分位點以下。

另住宅法保障社宅至少提供40%13項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租期

無租期限制。

不同類型出租房屋有不同租期限制,包括永久居住、51050年等租期皆有。

無租期限制。
另訂「富戶政策」,若家庭收入、總資產超過規定等條件,須遷離公屋。

無租期限制。

早期平宅無租期限制。現行社宅一般戶租期最長不超過6年,符合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得延長至12年。

相關法規

公營住宅法(1951)
住宅供給公社法(1965)
居住生活基本法(2006)

住宅法(1963)
住宅建設促進法(1972)
賃貸住宅建設促進法(1984)
公共住宅特別法(2015)

房屋條例(1973)

住宅發展法(1959)

住宅法(2011)
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2017)


歐洲國家住宅資訊_111.2.10 更新

歐洲國家住宅資訊

THE STATE OF HOUSING IN EUROPE 2021

國家

住宅存量

自有率

租用率

社會住宅率

合作住宅率

荷蘭

7,891,786

57.2%

13.3%

29.1%

/

奧地利

3,949,900

37%

30%

24%

/

丹麥

2,719,974

49%

26%

21%

/

英國

24,414,000

64%

19%

17%

/

法國

33,721,040

51%

16%

16%

/

瑞典

4,978,239

41%

14%

17%

24%

芬蘭

2,734,219

63%

22%

11%

/

愛爾蘭

2,049,000

75%

16%

9%

0.3%

挪威

2,475,000

50%

19%

4%

14%

德國

41,400,000

43%

45%

3%

5%

瑞士

3,804,777

37%

53%

3%

5%

摘錄部分歐洲國家資料《THE STATE OF HOUSING IN EUROPE 2021

https://www.stateofhousing.eu/#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