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个说法,婚姻中一方不愿意满足另一方的正常性需求,并不是过错,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是无理取闹吗?如果一方的正常性需求无法满足,只好去招妓、或者出轨、约炮,这是否也得算是毫无过错?!另一方如果以对方不忠起诉离婚,是否也得算是无理取闹?!既然这样,结婚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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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经济关系,是两个家族结盟的行为。提出离婚不是无理取闹,但是拒绝性行为不是过错。
法庭是说可以从婚姻关系永久破裂来判离婚,而不是以其中一方不愿意那啥为由。婚姻合同不代表能够限制那啥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绝对的而合同可以以其他合同没有履行的依据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