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什么——康德的第四问(上)
何怀宏:人是什么——康德的第四问(上)
今年是康德诞辰三百年。他在过去二百多年来对世界及中国的思想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我个人还有一些特别的理由纪念他——我的伦理学思考从康德那里获益良多。我想对一个伟大思想家的最好纪念是对他提出的重大问题继续提问和探索:为什么康德在其“三问”——“我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能希望什么?”——之后还要提出这第四问:“人是什么?”它和前三问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这第四问是综合性和总结性的,还是具有特殊且根本的意义?又或者只是补充性的?对康德的回答可以做出一些什么样的评价?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首先是康德此前对这个问题的形而上学探讨,主要体现在他求真、求善和求美的三大批判中;其次是察看他提问之后或同时,联系于宗教、历史、政治的一般性阐述;最后是参考他的一些特殊的经验和观察,见于他的《实用人类学》等著作。但重点还是考虑前两个方面,这和我的初步结论有关。
我借鉴康德自承的他在演讲中的一个做法,即先说出一些初步结论,再具体阐述。我认为康德的第四问是总结性或综合性的,其主旨思想已经在前三问中包括了。他的三大批判各自独立且自成体系,但他还希望对其全部哲学有一个更全面的综合和总结,故而提出了一个统摄的第四问,但这第四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已经包括在前三问中。因此,要悉心考察第四问,还是要努力研究前三问,下功夫研读其三大批判和道德哲学系列著作。然而,第四问毕竟是总体地提出“人是什么”的概括和贯通主线,如康德自己所言,前三问最后都“归结”于此,以第四问这样一种新的综合观点重新审视他的三大批判也颇有意义。
在提出“人是什么”的问题之后,康德是否从人的本性角度出发给出了单独和一般的回答?在他的宗教论文中有,但基本还是秉持以前的基本观点,并没有提出新的原则。此外,他还结合了历史目的论(包括国内和国际的政治目标)对人的阐述。这方面的探讨是拓展性的,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康德对“人是什么”的问题还有一些直接的经验观察和描述。这些有关人性的经验之谈说明康德并不是对现实的人性没有认识,反而还认识得相当广而深,但总体来说它们还是补充性的。其中,对于人的差异(两性、种族和民族等)的认识相当有趣,但这些论述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思想体系。
四问的提出和初步解释
下面我们来具体考察一下四问的提出。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快结束处,在谈到至善的部分时,首先提出了前三问。而在1800年出版的《逻辑学讲义》中,他写道:“在这种世界公民的意义上,哲学领域提出了下列问题:一是我能知道什么?二是我应当做什么?三是我可以期待什么?四是人是什么?形而上学回答第一个问题,伦理学回答第二个问题,宗教学回答第三个问题,人类学回答第四个问题。但是从根本说来,可以把这一切都归结为人类学。”当然,康德这里所说的“人类学”与现代“人类学”的范畴颇为不同,它的范围要广阔得多,实际上可以视之为广义的“人学”。
康德接着说:“因此,哲学家必须能够确定:(1)人类知识的泉源;(2)一切知识之可能的和有用的使用范围;(3)理性的界限。确定理性的界限是最必需的,也是最困难的。”由此也可以看到,康德的“人学”是从认识论出发的,从“我能知道什么”出发的。康德的主要精力,还是集中在认识论领域。他明确了理性认识的可能性和界限,但又弘扬了道德理性并保留了信仰。
上面这段话究竟写于何时?第四问是不是他晚年才提出的?据受康德委托修订出版《逻辑学讲义》的编者戈特劳布·耶舍所述:康德自1765年起便讲授逻辑学,一直持续到1790年代中期。康德的讲义是不断修改和补充的,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康德是在较晚的时期,即他晚年才写下了上面这段话的。这一推测的一个旁证是:康德1793年5月4日在把《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样本寄给神学教授卡尔·司徒林时的附信中谈到,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他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是要解决前三问,接着是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问题:人是什么?也就是说,“很久以来”他的研究计划一直是前三问,之后才是第四问。
作为佐证和进一步说明,我们再来看看四问的字面语义和关联。前三问的主语均为“我”,而最后一问是“人”,前面的“我”自然还是可以理解为指(所有)人,但用的是第一人称,似乎有一种对主体的强调。后面则直接用了第三人称:(所有)“人”。最后一问的主语和前三问不同,似乎意味着前三问是一种并列关系,而最后一问才是一种总括。
然后是谓语动词。助动词在第一问是“能够”,第二问是“应当”,第三问是“可以”。它们分别指向“能够知道什么”“应当做什么”和“可以期望什么”。
第一问是讲认知,是说的认知能力,而强调认知能力就会在人中间发现相当的差异性,更重要的是整个人类的认知也会有一定的局限性。而第二问与能力无关,它只是应当,是义务,是绝对命令,这里对所有人都是无差别的,也是人无论如何不能以其他原因比如说幸福、功利或认知能力不够而卸责的。第三问是讲我可以有什么期望,这期望不是各种大大小小、高低不同的欲望。这期望可以、甚至应该是最高的,而且在康德这里实际也就是指最高的期望,也就是至善。人单凭自身实现不了至善,所以一定要有上帝和信仰。
然而,最后一问的谓语则直接就是一个简单明确的“是”。“人是什么”,这个“是”似乎仅仅是一个事实问题。但如果将“是”理解为一个存在论或本体论的问题,那么这个“是”就可以概括前面的三问了。比如说,可以这样表述:人是一种认知有界限,义务无局限、期望至善的存在。这意味着:人主要是凭自己的道德理性来显示出自己人性光辉的一面。
我们还可注意:三问中并没有“美”的地位——尽管美被列入了三大批判,而三大批判暗合了人对“真善美”的追求。但这方面将遇到伯林的挑战,亦即真善美的目标可能无法统一,真的不一定善和美,反之亦然。它们各自都有其独立性。如果将前面三问的“知、义、望”与神学三德性的“信、望、爱”比较,次序和内容也都发生了变化:在康德那里,排在前面的不是“信”,而是“知”和“义”,“义”替代了“爱”,“望”则被放到了第三位。
总结性一问
我们现在可以结合前三问来考察第四问,或者说,结合康德的三大批判来考察康德的第四问。三大批判指对人的认知能力、道德力和审美力的考察,它们作为康德的主要著述,构成了其哲学的主要内容。而第四问则是康德著述后面的问题意识,是一个最后的总结,我们可以借助这一新的综合眼光,来重新审视构成其主要著作的前三问及其影响。
(一) 我能知道什么
在康德那里,虽然道德和信仰高于认知,但他在认识论上投入的精力却是最大的,甚至可以说是他的主要成就。
康德对人的认知能力的分析首先集中在“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上。他认为以前的神学证明和先验独断论都不成立,它们超出了人的认知能力,也不增加真正的新知。经验的综合判断或能增加知识,但不是根本的可靠的知识。只有先天综合判断不仅是可能的,也是真正可靠、具有普遍性的知识或真理。先天的分析判断如形式逻辑出不了新知,经验的综合判断不可靠,但还有“先天综合判断”。首先是先验的时空观,人借此以及种种知性的概念和范畴来整理经验材料、认识世界。然而,当人超出人的知性的限度,试图综合出有关物自体、上帝、灵魂不朽、自由根据的真理的时候,他就会陷入矛盾。这些知识其实是人不可能认识的,只能通过作为实践理性的道德意志和行为去把握。所以说,康德既是可知论者,又是不可知论者。他一方面认为“先天综合判断”或“具有普遍性的真理”是可能的,另一方面又认为有些超验的东西是人认识不了的。
这里我想特别谈一下“人的认知的有限性”。它集中体现在三个直到今天依然未解、或许未来也不能由人类理性破解的问题,即精神意识之谜、生命之谜和存在之谜。这三个谜集于人类一身,在人那里,同时存在着这三个谜,但体现者并不就是破解者。直到今天,心灵哲学和心理学的研究富有成果,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释精神意识之谜。物理主义还原论的解释与其说是一种因果性解释,不如说是一种对应性解释。宏观历史的进化论和微观结构的基因科学等是伟大的发现,但也没有从根本上破解生命之谜。而“宇宙大爆炸说”虽为有用的假说,却未能破解宇宙的存在之谜。我们只是在这些谜团的外围接近和描述,无法破解其核心的秘密。这三个奥秘也可以归结为一个奥秘,即存在之谜,哲学形而上学的存在论或本体论是否破解了这个存在之谜呢?同样没有。它对人类可能就是无解的,虽然这不影响我们去思考它。这些观点作为萌芽大致包含在康德的认识论哲学中,或可以从中引申出来。
但康德可能低估了人基于经验的综合判断的有效性或一定范围内的可靠性。这种构成现代科技核心内容的知识,其有效性有目共睹,且还在高歌猛进。当然,它是一种结合了数学等演绎理性的经验综合,在近三百年间取得了极其丰硕和惊人的应用成果。康德对自然科学有关注、有贡献,但他的科学思想与科学转向技术支配的发展似乎无关,至少没有直接的推动。他对发生在他那个时代的英国工业革命几乎无感,这与他对法国的政治革命的敏感形成鲜明对比。
近代以来有一个认知扩张——“知识就是力量”,尤其是对于物的知识。同时,人们也追求知识的可靠性和体系性。笛卡尔作为近代哲学创始者提出了一些最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知识的可靠性方面。他从怀疑主义出发的“我思故我在”命题,显示出思想和理性的意义。但他没有一个博大精深的概念体系,康德则建立了这样一个概念体系,而且努力论证。这和古典哲学家不同。古典哲学家不太专注于论证,他们主要对少数和他们有同样兴趣甚至类似能力的人说话,而非启蒙大众。现代哲学家则想对所有人说话,或者至少对尽量多的人说话,甚至动员他们。这样就要努力说服、论证甚至宣传他们的观点了。但对知识可靠性的追求也可能需要一个范围,既然有些奥秘在人的认知能力之外,又何必追求其绝对可靠性?
培根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这一最符合现代知识发展趋势的口号。这也意味着知识一定要获得力量,变成有形成果,主要是物质成果。但在方法论上,这一口号过于强调依赖经验和实验,忽视了现代科学发展还需要借助数学等理性方法——物理学从牛顿到爱因斯坦的发展皆说明了这一点。苗力田先生认为康德提出了“德性就是力量”,强调道德精神和理性,以平衡或抗衡“知识就是力量”。康德所希望的未来理想的人不是功利的人、技术的人、工具理性的人,而是精神的人、道德的人、具有价值理性的人。但这一理想看来是基本落空了。对道德精神和价值理性的强调并非时代的主流。现代人对物的知识突飞猛进,形成了强大的力量;但精神道德的力量却相形见绌,就像站在技术巨人身边的一位侏儒。人的“智能”飞速发展,而“智慧”却逐渐萎缩。
(二)我应当做什么
这个问题似乎不应是“人是什么”的问题,而是“应当”的问题。但这里的“应当”还是反映了康德对“人是什么”的看法。人是同时属于本体界和现象界的存在。作为本体界的存在,应该遵循普遍的理性法则;作为现象界的存在,普遍法则对人呈现为一种“绝对命令”或“义务”。
康德提出了三个绝对命令。第一个绝对命令是“普遍立法”。这是最有意义的一个,既强调了普遍性,又具有可操作性。康德认为这是“形式”的,但它其实还反映了后面的“人格平等”的实质意味。一个人为什么要把他的行为准则同时也立意为所有人应遵循的普遍法则,因为他应该将所有人视作与自己平等的一员。它其实也是古今道德智慧的一个原则,如孔子的“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忠恕没有提出“普遍性”这样一个排除“人我”的理性概念,且明确集中在基本的“不欲”上。这对于道德实践是有意义的。
第二个绝对命令是“人是目的”。即不能仅仅将人视为手段,也要视为目的。当然,人们互为手段,包括将人也看作目的,但若不通过互为手段(互助)就几乎不可能实现目的。中国古代的“人其人”也有“将人看作目的”之意。通俗来说,就是“把人当人看”。我归纳的一个说法是“以合乎人性和人道的方式对待人”。即不仅要合乎人道,也要合乎人性。能不能将这伦理学意义上的“人是目的”推广开来,将人看作“整个大自然的目的”或者“神的旨意”?康德在其历史政治论文中确有这种倾向,但这很难证明。
第三个绝对命令是“意志自律”。康德对人的认识有很重要的两点:第一,人是理性的存在;第二,人是自由(任性)的存在。而意志的自由主要用来自律。这是很特别的,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行为意志应当服从理性,自我准则应当服从普遍法则。在伦理学而非人生哲学的意义上甚至可以说自由主要是用来自律的,主要表现为自律。没有相当程度的人类和个人的自律,就不会有人的自由与社会的稳定。“意志自律”也彰显了道德理性的主体。孔子所讲的“仁”,孟子所讲的“人禽之别”的“义”,都有人应成为道德主体的强烈意味,但没有一般地进入意志和理性的哲学层次来讨论。
有关义务的内容,康德举了四个方面的例子。对己和对人的两个完全义务是自己不自杀和对人不说谎;对己和对人的两个非完全义务是实现自己的禀赋能力和帮助别人。笔者认为,康德的这四个例子并不是最佳例证,相较来讲全球伦理的倡导人汉斯·昆提出的“四不可”更契合。这四个不可按照我稍稍修改了的说法或可表述为:不可杀人、不可劫盗、不可欺诈和不可强暴。伦理学主要是在人际关系中而非自我修养中展开,道德义务原则的表述也最好是在超越人我关系的普遍语境中表达。所以,比起“不自杀”和“发展自己的能力”来更重要得多的是“不杀人”、不强制和欺诈他人、不伤害社会。道德禁令应首先考虑伤害性程度,如说谎的伤害性不如杀人,帮助他人也有等级差异,见死不救不行,但锦上添花不必。
(三)我可以期望什么
在康德那里,纯粹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信仰问题实际上还是道德问题,是终极幸福或至善的问题。为了道德的圆满,我们需要有上帝。康德心底的问题不是“如果没有上帝,道德如何可能?”而是“如果没有道德,上帝如何可能?”人在知行方面都是有限的,必定要在这限度之外渴望上帝。人可以期望无限,在这个问题上人不受限,但无限的落实却是受限的,只能寄托于上帝,虽然这种寄托和落实的形式并不明确。康德不怎么谈来世或彼岸,甚至已经有了一些在地上建立天国的想法。他在论述宗教信仰中使用的语言和概念与传统神学相当不同。他强调人应该努力“配得”而非“必得”永恒的福祉。
此外,关于康德三大批判中美学的地位也值得探讨。四问中有宗教而无审美,三大批判中则无宗教而有审美。李泽厚先生在《批判哲学的批判》中认为:康德晚年提出了“人是什么”的问题,其实际的答案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它沟通和统一了自然与自由两大领域,尝试解决自然与社会、认识与伦理、感性与理性的对立,通过在其间建立一个过渡的桥梁而达到统一。但我以为审美的这一地位被高估了。审美毕竟只是人类生活的一个不如道德与信仰重要的领域,而且如康德自承,它也包含许多审美判断力的差异,其高峰依赖于天赋能力,而道德与信仰是向所有人敞开的,是所有努力者都能进入门槛而无须某种特殊能力的。
人性一般与人性善恶
康德在历史政治领域内对“人是什么”问题的“拓展性”研究,我想另文阐述。这里只想联系康德的宗教哲学讨论一下人性一般和人性善恶问题。《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是他晚年著作,于1793年出版。构成这本书的四篇文章中,第二篇文章是首次、也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遇到了政治审查的麻烦(但他将论文集转交给耶拿哲学院审核后还是出版了),因为他直接对历史和现实的基督教形态提出了批判。这种审查固然是来自外界的强制,但康德对社会流行的基督教形态的批判,也展现出他自己没有意识到这种批判可能意味着没有分清多数与少数的人性差别。他在“破旧立新”方面显得过于乐观和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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