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论(四):向无而在/大一统
情景二的现象关联:情景一里有一个必需要解释却始终“悬置着”的问题:既然【任何点有都被天网绝对地束缚】,我们“看到”的世界应该“一动不动”才是,但事实并非如此。那么,“天网相互耦合切入发生关系”、“事物永远在运动变化发展中”的【能量】从何处来?能量自身是被动还是主动?到底有没有【自由意志】?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意志?——能量的本质,至今仍然没有任何理论说得清楚——种种关于能量的解释,皆只是对能量【外延】的描述——笔者认为:【能量的本质,就是自由】。甚至可以规定:【能量等价于自由】。——首先,何为自由?自由不是“无需选择无需放弃无需约束什么都【同时】可以而且是必然可以地无拘无束”(范式思维的消极自由)。——当我们在白纸上画了一条线,对这条线的“表达”有两种:1,“有(存在着)”一条线;2,这条线是【实】线。——如果是第一种表达,就有绝对同时在现象关联存在而存在着的无数的【“虚”面】。线、面关联具体分析参考情景一,把【点有】换成【线有】即可——【线有】同样是【绝对不能自主的镜像】。——第二种表达:这条线是【实】线。这个表达当中的【实】究竟是什么意思?【实】的本义是充满、没有空隙——充满什么?充满“东西”(即数学上的“数值”)?当我们【以范式思维“理会”为】“充满东西”,【实】就被(百度)解义为“富裕、财富”,“实线”的涵义就依然是【线有】。在范式思维里,【线有】内的【点】用a表示,【线有】的点线关系(注:不是关联)在数学上表达为:【直线为实时,点线构成一个复数集系统】——首先是复数z=a+bi:当i被b(有值的实数,也就是“有东西”)“捆绑”,就产生一个复数z——人类所认知的【自我(在者、此在)a】的本质——存在主义论述的“存在先于本质”——“是,先于所是”的本质——【被东西捆绑】的、【在着】的本质——实际上应该表述为【存在(着)先于本质】的本质。z的集合叫复数集C。C是不可排序的非有序域——结合哲学语言解读“非有序域”:这个“复数集系统”中的“被东西捆绑的自我a”在拓扑空间里——【“错置了自身因此到处都在又无一处在的无根基状态(无处为家)”(海德格尔语)】——也就是变来变去,居无定所——不连续、离散性、刹那生灭!为什么在“伸手不见五指布满荆棘的莽林”会寸步难行?因为——【直线为实(有东西)时,点(被东西捆绑的自我)线构成一个复数集系统】的直白通俗表达就是:【东西(自我)】在充满【东西】的空间(世界)之内“负重前行”(沉沦),当然、必然会相互紧密挤逼碰碰撞撞(烦)着!——“自古以来”的西方哲学,皆属于千方百计企图找到“在、在者、此在”的“质点(点有、有东西)之学”,因此同样地,自始至终不过是——在“伸手不见五指布满荆棘寸步难行的莽林”里徒劳地瞎折腾。————范式转换思维意会的实线的【实】——“不是东西”!——而是终极属性的、完全彻底的【无】!——【无】不是“没有东西”——这里的【无】有【两重内涵】:首先:与【线】相关的涵义:【什么(东西)都不是线】——实线上任何一个z都不是线——任何【是东西的】点都不能定义“线”!——既然任何点都不能定义线,即组成实线的【源始】【不能是东西】。——什么都不是,但却【有】——集合论表达为:【空集(符号Ø)】——Ø不含任何元素(不能是东西),但又是实数线(或任意拓扑空间)的子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因此,任何点都不能定义的线,不能叫线有,可称为:【线实】。——这里的“不能是东西”的【实】,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没有空隙”。——这里的【空】,不是可以装东西的空,而是“怎么装都装不满”的空,也就是佛学所阐述的【空性】。故【空性】的解读,即【不是东西的根本属性】。——故【线实】的属性:【空性】——【无】的第一属性。——什么都不是——手不是我、脚不是我、我的财富荣誉地位不是我、【自我也不是我】!——非曾在、非此在、非将在——【线实】=【无我】。其次:与【点】相关的涵义:【我们“看不见”实线上的点】——【点无】。——这里的“看不见”,不是情景一描述的“不能被看见”。“不能被看见”意味着【屏蔽】,而这里的“看不见”是:【明明那些点没有被屏蔽,“就在眼前”,但偏偏就是看不见】!为什么【看不见】?因为:【点无】的【无】同样不是“没有”,而是——【非分别】——【无】的第二属性(注:还不是“无分别”,因为还有“在”)!(当我们画一条线时,如果【看到】线上某一点与其他的点之间“有分别”,线就不成线。因为“被中断了”)。既非分别,亦不是没有,那是什么?——【非分别】的点,因为是在【无我的线实之中】,因此同样“什么都不是”,但却【在】!——这里的【在】不是海德格尔范式思维的【自我a的有(东西)的在着】。——也不是笛卡尔具分别属性的“我思故我在”的在。——数学上,笛卡尔把这个【在】叫做【i】:虚数。——【点无=i】——“至虚极也,守静笃也”的i——i=非分别。——【非分别的i与作为什么东西而在着的在者a的关系式是——a=a+i:无论在者是什么a,i不变】!——这个不变的i,才是本质属性的【在者之在】——【本质先于存在(着)】的本质属性的在。——故【思维范式转换】后,点线关联的哲学定义是:【点无与线实绝对同在现象关联存在而在】!——注!不是【在着】,而是【在】!——作为“特殊优先者”的此在之在,可表达为i的大写:I——我在——无论我是什么,我在不变!——但因为【非分别】,此在即在者。故:I=i——【我在即在】——众生平等!即思维范式转换后,没有什么“特殊优先者”。但作为人类学范畴的哲学讨论,“我在”的讨论还是具有“现实意义”。点线关联在人类学范畴具现实意义的表述就是:【我在与无我绝对同时在现象关联存在而在】!——【哲学公理之二】——【实→无公理】。——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除了情景一论述的“缺失天网的存在(不存在)”的范畴谬误外,还有两个同样严重的范畴谬误——1,“有东西的在者”;2,“向死而生”的此在永远是【个别】中的“特殊优先者”——【个别不是全体】,个别中特殊优先者“领悟”的存在只能是“特殊存在”。——海德格尔算得上是对中国传统思想研究最深的西方学者,但尽管海德格尔意识到《道德经》的博大精深,由于他的哲学思想始终囿于“有东西”,因此直至去世,他还是不能领会老子思想的真谛。对《道德经》第十五章的“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海德格尔竟以“物”解读为…某物导向(be-wegen)道路之中…;…使某物进入存在(Sein)…,这就完全曲解了以“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无、虚】作为动静生息根本的老子思想。“有东西的在者”,是一切西方哲学的出发点——【预设了“东西(值)”作为讨论的前提,也就“当真”,也就注定了“东西在东西之内前行”的局面,就需要不断地“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自然也就无比艰辛】——这个结论非常“不证自明”地直观“想当然”,根本不需要晦涩高深的哲学理论论证。如果以“不是东西”作为哲学的切入点,则:什么都不是,就“不必当真”。——手不是我、脚不是我、我的财富荣誉地位不是我、【自我也不是我】!非曾在、非此在、非将在——无我,也就【无阻隔】。无阻隔不是“与密林相对的光影交织的林中空地”,而是【遍满广远穷极深邃的澄明空灵】!——有东西,东西就一定成为阻隔,亦一定会“变化”。变化,就不可持续。如此的“生”,就必然负重前行;“死”,就确实是无可替代的唯一终局。故可以非常直白地表达【自由的内涵】:【不是东西】!——放下万缘“新解”:缘,表现为关系。放下万缘,也就“撇清”所有关系。但有东西,就必然有关系,就会陷入关系悖论。因此,“有东西”意味着:关系是撇不清的,缘是不可能完全放下的。但【无我】(不是东西)中的【我在】,就不会被任何东西羁绊,什么东西于【我在】都【非分别】——【始终在】——生死非分别、曾在此在将在非分别、我死你活非分别、我贫你富我贱你贵非分别。既然非分别,也就大可不必向死而生那么“悲壮”;亦不必“畏”;也不必逢山开路遇水搭桥那么“烦”;同样亦不必遗世独立故作清高——遗世独立与人群中凑热闹非分别。——但“始终在”在“我所是”内会表现为【孤独在】。以【非分别】树立的人生态度,没有“被抛进世界烦着”的万般无奈,亦不必绞尽脑汁“筹划”,而是积极的【深入】——深入而不是融入。笔者用“筷子插入水中”作为“深入而不融入”的例子:筷子在水中,能充分感受水的冷暖,但筷子始终是作为筷子不会变成水。故始终在是一种【孤独在】。如果“融入”,就变成迷失本我的“我所在(着)”了。孤独在——遇山我在山、遇水我在水、遇贫我在贫、遇富我在富——这叫做【随遇而安】,也叫做【随缘】,亦叫做【因是而是是就是了】。《逻辑后缀学》通过空集原理论述这种【无我中的我在因是而是是就是了的随遇而安】——空集“非”与复数集的关系可理解为:空集“非”的“周围”能够形成任意多个甚至无穷数个拓扑意义上收敛性的、具吸引力属性的“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具有收敛性及吸引性的“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统称为“是”域。“是”域在物理学及数学领域的论述中,被称为“张量场”。张量场中的“张量”,在一般学术讨论中被认为具有“满足一切几何性质和物理规律皆与坐标(参考)系的选择无关的(不变)特性”。《逻辑后缀学》对张量的理解赋予更深刻的哲学思想:无论我是什么,“我在”不变,什么都是“我(在)”——无论“可以”向何方发出箭镞——“引”不变——任何“是(指)”都包含在“(我在)引”中。——【张量场中,点有离散性被动;点无凝聚性主动】——或者有读者会想到:既然“非分别”,那么,是否也能理解为“做好人做坏人非分别”、“做好事做坏事非分别”、“利己利他非分别”?如果有上述想法,意味着对【无我】未能真正理解:【无我不是东西】,而上述的理解皆为【有东西的我】。“有东西”,就必然有分别——好与坏,就取决于如何衡量人的自利。而自利,是因为“有(东西的)我”:套用笛卡尔的表述——【有我故自利】。【无我】,就无自利,为人处事就必然完全符合“以万物为刍狗”的道,也就没有好坏、自利还是利他之分。当然了,“人在江湖”不可能做到真正的无我。“无我论”的目的,是希望人在“有我故自利”时,把握分寸,尽量达到自利的最小值。而与存在主义相呼应的自由主义,则是尽可能达到自利的最大值。————再套用海德格尔“向死而生”表达的哲学理念,【我在与无我绝对同时在现象关联存在而在】这个公理可表达为:【向无而在】。我在即在。无我=线实。线实,等价于【全体实】。故【向无而在】的我在即在,就不是个别,而是【始终在全体实中】。个别向死而生,全体实则恒存持续。因此,思维范式转换后,【自由】的哲学定义:【向无而在,始终在全体实中恒存持续】。【全体包含个别】——向无而在包含向死而生——个别的被动包含在全体实的自由中——个别的不确定性包含在全体实的恒持续性中——个别的“死了”包含在全体实的生生不息中。“选择自由”是伪命题。但【自由选择】则具有哲学讨论意义:选择向死而生?还是向无而在?这个其实是【自我是否东西】的问题。这个问题,留给读者自己继续思考。【自由意志】定义——【向无而在,始终在全体实中恒存持续的意志】!——这意味着:“有东西”的自我不具自由意志;无我中的我在具自由意志。把我在的自由意志看作是自我的自由意志,亦是一种范畴谬误。每一个(普通)人的思维,其实交织着自我与我在两种认知。故人的自由意志都是【有度】的,称作【自由度】自由的内涵是:【不是东西】。故可以通过“是东西还是不是东西”、“有多少东西”来划分【自由意志】的两个【外延的自由度】:范式思维是“有多少东西”的自由度,叫做【逻辑推定退相干自由度】;思维范式转换后是“是东西还是不是东西”的自由度,叫做【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能量等价于自由】——能量同样是【向无而在,始终在全体中恒存持续】——符合能量守恒定律的表述——故【能量等价于自由】是一个【真命题】。能量的内涵,同样是:【不是东西】。——【因为“不是东西”,能量才能存在于一切镜面(普遍性)并穿透一切镜像(传递性)】。观察者眼中的物理世界具有【逻辑推定退相干自由度】,故永远在运动变化发展中“动着”;观察者眼中的“动着”,具有【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的能量值。
第三组:(参考《逻辑后缀学》下卷第五章第二节)情景一:时间。情景二:空间。——两种情景构成【范式思维观察者】的四维时空————思维范式转换——“维”的内涵,是【分别】;有维度,其实就是【有分别】;在同一维度中,则【非分别】。【无维】=【无分别】。【无分别】——【终极的在】,可称为【实在】——绝对自由。——【实在绝对同时全包含有分别非分别】,即【实在绝对同时全包含在、存在、在者、在着】。分别,等价于坍缩(破坏)。坍缩=行为——行为,具时间属性。存在,是实在(坍缩)的破缺。破缺,等价于镜像——镜像,具空间属性。镜像有两种对称性:【初阶镜像对称】、【二阶透镜镜像反对称】。坍缩、破缺绝对同时在【初阶镜像对称】及【二阶透镜镜像反对称】两种现象关联存在——【哲学公理之三】——【悖论的终极本质属性】——【悖论公理】。存在在实在与存在绝对同时在现象关联中初阶镜像对称二阶透镜镜像反对称而【相对同时】【存在着】。【相对同时】【存在着】绝对同时在【时间平移对称性】及【空间平移对称性】两重内禀性现象关联【之中】——【相对同时定律】。【相对同时定律】意味着存在只能【或“表达为时间平移对称性”】、【或“表达为空间平移对称性”】地存在着。【相对同时定律】也就是【悖论定律】——悖论,是【真类】的唯一属性。故:【存在是真类】。时间与空间,是存在这个真类悖论的终极表现形式。四维时空的本质:【表达为时间平移对称性】时——空间破缺,【存在着】具物质性(粒子性);【表达为空间平移对称性】时——时间破缺,【存在着】具波动性。——这个表述,符合奥卡姆剃刀简效原理————堪破镜像,跨越镜面——大自在。————文章归纳——【哲学公理化系统】——【大一统】:哲学公理之一:点有与天网绝对同时在现象关联存在——【有→虚公理】。哲学公理之二:我在与无我绝对同时在现象关联存在而在——【实→无公理】。哲学公理之三:坍缩、破缺绝对同时在初阶镜像对称及二阶透镜镜像反对称两种现象关联存在——【悖论的终极本质属性】——【悖论公理】。存在着定理:点有与天网因绝对同时在现象关联存在而相对同时存在着。存在着定律:点有因天网具有无限的潜在必然性而具有无数的未实现的必然。相对同时定律:相对同时存在着绝对同时在【时间平移对称性】及【空间平移对称性】两重内禀性现象关联【之中】。关系等价性原理:条件范畴是包含于关系范畴的“低阶范畴”——“要”与“不要”在“条件”这个范畴里是等价条件——接受条件与拒绝接受条件在关系范畴里是等价关系。自由的哲学定义:向无而在,始终在全体实中恒存持续。自由意志定义:向无而在,始终在全体实中恒存持续的意志。——人类企图为这个世界寻求一种大一统理论,但时至今日还没有成功。上述的哲学公理化系统的构想,或能为大一统理论提供一些基础上的启发。
——完——
已标注为仁剑的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若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